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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将有章可循

2009-04-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8日电“严格依法办事,公平对待保险市场主体”、“应根据客户经济承受能力推荐适合的保险产品”、“应以客户易懂的方式提供保险产品”、“应主动提示保险产品可能涉及的风险”――保监会今天公布施行的《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和《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对保险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行

为和保险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以求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的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市场、保险经营主体、保险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都还存在不够成熟和需要规范提高的方面,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此尚有不少意见和不满意之处。制定并施行两个《准则》,是针对目前保险行业人员队伍方面存在的不足,分别对监管人员和经营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出倡导性和禁止性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保险监管人员和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规范他们的职业行为,更好地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目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在抓紧制定《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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