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农机购置补贴
《通知》强调,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结算,让企业满意,让农民放心。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要保证补贴资金至少每季度结算一次。各级农机部门要严格落实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补贴机具审核、汇总等各个环节工作手续,及时结算,不得拖延。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克服困难,及时拨付资金。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结算进度。特别是对补贴机具销量较大的企业,力争特事特办。在结算过程中严禁向企业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