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斐通讯员何泽云)最近,湖北省政府召开协调会议,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会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文件要求,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
费;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自愿到湖北省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地区及县级以下基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50%等。
湖北省教育厅近日对高校集中开展创业教育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其中投资200万元在咸宁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培训基地”已基本竣工。
湖北省各高校十分重视创业教育,为毕业生创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武汉科技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把创业教育纳入就业指导课程,组织开展“创业教育进课堂”和“创业典型报告会”等活动。华中科技大学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基金”,为本校学生提供了1000平方米功能完备的“共享服务型创业空间”,接纳学生创业企业近20家。华中农业大学每年划拨100余万元专款,以项目为载体资助学生开展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