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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是关键

2009-04-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颜维琦 我有话说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的目标,日前公布的“新医改”方案进一步勾画了中国公民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的蓝图,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迈进。“新医改”的目标如何达致,应在哪些环节着力?记者就此采访了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教授。

记者:此

前我们的医疗卫生改革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您怎么看待“新医改”面临的挑战?

杨燕绥: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的卫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正确的。我认为,改革遇到挫折的关键问题在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经办机构改革不到位,这同样是“新医改”方案所面对的挑战,需要改变以往“重政策、轻执行”的状况,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物保障四个支柱的制度建设和协同治理;其中,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是重要环节。

记者:我国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目前处于怎样的状况?

杨燕绥:到2008年底,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口总数超过11.3亿人。其中,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18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8.15亿人。按照1:5000的人头比例计算(国际最高水准),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加起来需要26万名工作人员。而截至2008年底,全国五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还不足14万。仅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伴随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经办机构能力不足的问题日趋明显。

记者:您认为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首先要解决什么问题?

杨燕绥:树立公共服务理念是营造和谐医保关系的前提条件。公共服务理念不是一句口号,医保机构需要扭转“重管理、轻服务,重自身、轻合作”的思想,强化内部管理效率、提高外部沟通和服务能力,在医、患、保三方协商机制建设中起到主导和推动的作用,成为参保人利益的保护者,为优质医生劳务埋单,促进医院加强管理。

记者: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制度保障是根本。在您看来,医保经办机构应如何理顺管理体制,建设效能运行机制?

杨燕绥: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体制具有“制度覆盖人人、横向碎片化(身份隔离)、纵向协调不足(层次对接)”的特点,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三个计划之间存在重复工作、流动性差、成本高效率差的问题。

首先,紧跟国家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和公众“方便可及、买得起”的医疗服务需求,伴随高端医疗服务向中心医院流动,慢性医疗服务和日常保健向社区流动,医保机构应坚持“信息向上集中,提高基金统筹和利用率,打通异地报销隔墙,服务向社区移动”的原则,理顺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之间“纵向派送和横向接收”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

其次,需要加速医保立法和完善契约管理;确保医保预算稳定与平衡发展;管好医疗保险基金,确保收支平衡和提高利用率;完善内部风控制度等等。

打造公共信息系统也非常重要。建设医保系统内一卡通和对接社会保险与公共服务系统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统一技术标准和统一规划,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建设电子社保和信息型社保机构,逐渐向农村延伸,支持中国公民社会保障卡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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