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学校是国家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主体,其主要内容是以“公民意识”为主的“公民教育”。在法国现行的中学教材中,这种爱国主义教育被称之为“公民、法律及社会教育”。
据悉,法国的公民教育已有约200年的历史,是法兰西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但这种公民教育也随着时代的不同而经历了不少曲折,其受
法国从事学校公民教育的业内人士认为,共和国的公民教育就是要培养造就社会上“既自由而又负责的政治参与者”,尤其要培养普通人的“公民意识”。他们认为,只有使每个公民都具备这样的意识,法兰西共和国才能真正焕发“活力与力量”。
法国学校的公民教育主要集中在中学,按规定,无论公立或私立学校都要有固定课时安排。有关课程主要由历史和地理老师负责教授。特殊情况下,其他老师也可代课。但经验证明,代课老师的教授效果要相对差些。公民教育课程一般不进入中学会考的范围,但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阶段性打分评价。
按照法国教育部的要求,有关公民教育的课程除教师授课外,学生还要以讨论的形式交流知识与学习体会。但这种讨论是以丰富和加深相关知识为前提的。因为,教育部认为,只有在掌握足够知识的前提下才能讨论或者判断,没有知识标尺或参照的讨论只能是“咖啡馆的闲谈”。学生讨论的范围包括诸如:何为公民性、劳动权利、国籍、公民权、社会权、经济权,以及如何实施公民权、如何参与政治,如何履行公民责任等。
法国教育部网站刊登的相关资料显示,法国业内人士对法国的公民教育颇多批评。20多年来,历任教育部长尽管都声称重视公民教育,肯定1985年以来对公民教育内容进行的修订思路,但实际上学校的公民教育课时不能得到有效保证,甚至常常因为加入其他内容而受到冲击,如交通安全或环境教育等。此外,师资的不足也导致部分学校的公民教育流于形式或出现空白。因此,近年来,法国一些有识之士要加强公民教育的呼声不断。法国式的爱国主义教育今后如何改进,人们的爱国情怀如何加强,这些还是摆在政府、教育界乃至社会面前的大课题。
(本报巴黎4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