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4日电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到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目标。
《决定
《决定》还要求,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等指标纳入《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定。军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军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要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