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普遍期盼的高考改革,今年迈出了力度较大的一步:在新课改高考中,加入综合评价的内容,以打破高考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的坚冰。然而,消息公布后,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并未出现“久旱逢甘露”的欢呼雀跃,不少高中校长的反应是“对这种权力不想要、不敢要”、“不好操作”等等。中国青年报委托某网络调查的数据
这些忧虑和担心反映出:这场高考改革,是对社会诚信度的一场大考。
例如,“综合评价”将“会考”成绩列为高考选拔条件的范畴,但高中的“会考”,由于历来是高中毕业的水平性考试,而不是高校的选拔性考试,所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这项考试的监管力度与中考、高考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要将这项考试的成绩纳入高考,从命题到考卷的保密措施、从考场设置到监考和阅卷的流程监控,都需要在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本届高考生的会考已经完成,当时的监控措施是否到位?社会的诚信意识是否足以配合?如果有的地方当时的监控措施没有到位,会考时做了“手脚”,那么将这样的会考成绩作为刚性比例纳入高考,会不会影响公正、公平?
再如,“综合评价”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将考生的个性特长、平时的社会工作、研究性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表现纳入高考范畴,校长们觉得不好操作:怎样防止那些体现音、体、美水平的证书是用合法途径获得的?怎样确信那些对考生社会工作和社区服务的评价是准确客观的?怎样使研究性学习的成果真实可信?如果硬要把一些本该非量化的评价变成量化的,肯定弊端丛生,可靠教师的描述又难免有主观色彩。所以有反对者批评说,这种做法会让孩子从小就懂得:与老师搞好关系比表现、成绩更为重要。
种种难题似乎都在证实,高考改革在社会诚信度方面遭遇的挑战相当严峻。然而,笔者却并不那么悲观。近年来,互联网对社会监督起到了卓有成效的作用,媒体监督的进步也是有目共睹。虽然与社会进步的要求尚有不小的距离,但暴露的问题越多,就越会促使相关的制度逐步完善,就越会促使各种监督走向成熟,就越会催生公民意识的觉醒和提升。可以说,高考改革不仅是对社会诚信的一场大考,同时也是提升社会诚信度的课堂和契机。
当然,任何改革都会经历阵痛、付出代价。为了获得更理想的高考制度,这种付出是必要和值得的。如何既要坚持改革又要维护稳定,既要获得成功又要尽可能少付出代价,笔者认为,改革的策略应该是:小步、稳步、不停步;在操作层面尤其要先试点,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