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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今起正式实施

2009-06-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卫生部日前联合举办的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座谈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正在筹建,两个委员会的组建方案和章程将

于近期正式公布。

陈竺表示,卫生部将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并在有能力的省份成立分中心,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评估和预警、技术仲裁能力,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卫生部还将组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故。

陈竺介绍说,卫生部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依托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现有资源,在全国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从城市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监测数据分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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