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会上表示,进一步做好为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促进解决涉及基本生存、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认真办理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使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及时就近得到受理;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检查公布制度、质量跟踪检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鼓励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减免服务收费,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继续推动地方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