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4日电记者邢宇皓今天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获悉,全国“扫黄打非”办近日第三次下发通知,将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延长至7月底,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健全企业自律、主管主办单位管理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监管的长效机制。
自4月12日
通知要求,各地执法人员继续对低俗音像制品进行坚决清缴。同时,在6月20日前,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单位进行自查。针对低俗音像制品,未出版的要停止出版,已出版的要采取措施收回、销毁,正在复制的要停止复制,正在发行的要立即下架。此后,各地“扫黄打非”办将对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单位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下发查缴目录中涉及的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单位重点检查,逐一品种进行核查,查明目录中的音像制品是否出版过,查清是否存在买卖版号的情况。
通知对各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单位所应强化的管理制度进行了重申;要求音像出版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加强领导和管理,如所属出版单位在出版物内容等方面发生严重错误和其他重大问题,主管主办单位将被追究相应责任;要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建立起完善的版号、委托书管理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
据悉,6月25日,全国“扫黄打非”办、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将联合召开全国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单位法人工作座谈会,部署从企业自律、主管主办单位管理、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等三个层面,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和市场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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