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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工业社会需要环境合作治理

2009-06-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晋鸣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6月22日电针对环境治理问题,南京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黄爱宝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合作及合作治理表征着一种面向后工业社会的人类社会治理模式,环境合作治理即是其重要反映和典型表现。

黄爱宝说,所谓环境合作治理就是在环境领域中建立的一种超越工具理性和体现高级的价值理性的合作形态。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环境合作的人本性;二是环境合作的公共性;三是环境合作的自觉性。无论是现代生态环境及其治理的复杂性,还是现代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和公共性,以及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都迫切呼唤与需要这种新型的环境合作治理。

黄爱宝认为,在走向环境合作治理的历史进程中,环境友好型政府应当发挥引导作用。首先,政府应当从构建“合作政府”范式的高度来不断加强环境合作政府建设。其主要任务是:一要不断树立政府的环境合作理念;二要不断设计政府的环境合作制度;三要不断优化政府的环境合作行为。其次,政府应当从培育成熟社会目标的高度来逐步引导社会环境自治力量的成长。其主要任务是:一要通过对社会环境自治资源的适度支持来促进社会环境自治力量的基本形成;二要通过对政府环境管理职能的科学转变来开拓社会环境自治力量成长的应有空间;三要通过对社会环境自治行为的必要监督来确保社会环境自治力量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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