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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审屡犯,呼唤预算公开透明

2009-06-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冯蕾 我有话说

6月24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报告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表明,一些中央部门依然存在挤占挪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和违规收费等问题,此外,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管理也不够严格。

挤占挪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等问题在审计报告中

年年提及,可同样的问题却年年出现,某些部门甚至在一个问题上多次违规。于是,面对“屡审屡犯”,审计部门也只好以“屡犯屡审”的执蓍来应对。然而,最终的目标是促进问题的整改,而不是一次次回到屡审屡犯的怪圈。

笔者还记得,2003年6月25日,刚刚连任审计署审计长的李金华,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工作报告,被媒体喻为刮起了“审计风暴”。一年一度的审计报告,社会与民众关注审计查处的重大问题:都点了谁的名,查处了多少挤占挪用资金,有多少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更深一层,则期待一年一度的“审计风暴”能使中国经济的肌体更健康,能真正推动民主与法治的进程。

近些年,随着审计公告及审计报告披露力度的加大,“审计”在社会民众心目中已由“风暴”过渡到“常态”。而对审计问题的关注也更为理性:除了关注一些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人们也开始思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一位多年从事审计工作的负责人颇有感触地指出:违规金额的多少是他们要关注的,而他们更关注的是问题的性质――比如同样是挤占挪用,“挪用救灾款”和“因存在预算硬缺口而挪用资金”,性质就不一样。前者,我们希望严惩,而后者,我们则期待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

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一是有其必然性。有人这样形容――有的资金,放在那儿就会误导人犯错误。此话听起来有些危言耸听,其实不无道理。前些年,国家为加快农民转移就业,开展了农民培训工程,即“阳光工程”。而审计部门在某地了解到,该地的阳光工程资金全部被挤占挪用。仔细调查才发现,首先,当地农村的青壮年都已出去打工,留在家里的都是老幼病残,根本找不着培训对象;其次,当地没有培训机构,为了花掉这些资金,一些学校巧借培训之名冒领。培训资金,成了烫手的山芋。谁碰它,谁就有可能犯错。这说明,有的问题,或许根源不在某个部门、某个人,而在于政策及制度设计本身。二是相当一部分问题的原因有着相似之处。比如某部门实际的医疗支出较大,而当年的这部分财政拨款又不足,怎么办?只能东拼西凑,挤占挪用在所难免。问题的根源在于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够细化,刚性约束力不强。要做到政府每项支出都列入预算,并且尽量避免“预算大包干”的弊端,防止“拆东墙补西墙”,真正做到专款专用,还需要不断完善部门的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有专家指出,过去我们采取笼统的基数法,就是在上年预算的基础上大致增加一定的比例,显然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而应该接轨国际惯例,采取要素法,即把每年的预算编制建立在每个要素的开支上。

事实上,发达国家的预算管理走到今天,也花去了上百年的时间。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仍需要不断摸索,积累经验。而笔者以为,要实现预算编制得科学、执行得有效和管理得规范,首要的是预算的公开透明。预算公开也是预算管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对公共财政而言,广泛的群众参与和充分的研究论证是保证预算符合最广大人民意愿和利益的前提,要做到这一点,预算公开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同时,预算公开是保证财政资源配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关键所在,更是实现科学配置财政资源的重要前提。而要实现公开透明,一则需要法律制度作为保障,二则需要预算真正细化,要拿出一本清楚明白账。一些发达国家,比如日本,每年的政府预算报告都超过六公斤,可谓细致入微。近年来,我国提交人大的预算报告也从简简单单几页纸,发展到配上名词解释,配上图表说明,样式也在逐年改进,但距离成熟、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尤其,报告要让更多人看得清楚明白,并能够提得出合理化的建议来对其完善。

笔者也注意到,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共提出了五条建议,其中就包括尽快修订预算法,推进财政管理的统一完整和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强改进预算管理,切实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其实,早在十年前类似的建议就曾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建议年年提,而建议的落实,还需要更多部门与单位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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