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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行业改革明确三大方向

2009-06-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邢宇皓 我有话说

●转企改制●兼并重组●非公有资本进入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除收缴600多万张低俗音像制品,查办100多起相关案件,对10家违法违规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单位作出吊销许可证处罚或警告处分外,全国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开展

两个多月来,还取得了一个更重要的成果,这就是发现和揭露出音像行业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我相信,这将是我国音像业发展的一个新起点。”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今天举行的全国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工作座谈会上说。

此次座谈会代表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办负责人和部分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单位负责人,这是我国音像业首次召开由管理者、执法者、经营者共同参与的会议,足见国家对音像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关注。

柳斌杰表示,目前我国音像业面临四大问题:其一,体制机制障碍极大地制约音像业的发展;其二,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技术、新业态发展的需要;其三,盗版成为阻碍音像业发展的顽疾;其四,音像出版复制发行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柳斌杰表示,当前我国音像业正处于变革转型期,改革是推动音像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改革将涉及三个方面。首先,音像出版社要加快转企改制步伐,图书出版社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同样适用于音像出版单位――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音像出版社、大学音像出版社及地方音像出版社都要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任务――由此彻底破除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其次,要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鼓励音像出版单位之间以及音像出版、制作、复制、发行、演艺公司等纵向联合重组,组建音像产业集团公司,力争在3年内培育两三家具有较大规模的综合性音像集团公司和一二十家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性音像公司;同时,积极推动音像出版与图书出版、报刊出版、网络出版等领域进行资源整合,鼓励大型国有出版集团、报业集团、影视集团兼并重组现有音像出版社;鼓励和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参与音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对不具备市场准入条件,改革中没有被联合重组和兼并重组的音像出版社按要求逐步退出。通过上述措施,切实改变目前音像业“小、散、滥”的局面。第三,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音像业相关领域。允许国有音像出版企业在保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吸纳非公有资本,鼓励非公有文化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与国有音像出版企业合作合资;要加强对非公有资本进入和与非公有文化机构合作的管理,要实行严格的审批、备案和年检制度,对有关从业人员要进行认真培训,并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柳斌杰指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对音像业的扶持力度――运用市场机制,集中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和产业集团建设,进一步提高音像产业集中度;积极推动音像企业向数字化转型,支持音像出版单位申请网络出版资质,鼓励音像公司与电信移动运营商、网络运营商及硬件制造商合作,开展以手机、互联网、数据库、集成电路卡等多种形式的发行,用科技创新,促进传统音像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国家重点音像出版规划、国家重点音像出版工程及公益性音像制品的出版工作,鼓励原创企业和作品;重点支持具有大型连锁功能的音像销售渠道建设,实现超市或便利店、大型综合商店、加油站、报刊亭等场所音像销售的连锁化,拓宽音像制品的销售渠道;实施“国产音像制品走出去工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音像企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的方式“走出去”。

据悉,目前我国共有音像出版单位380家,光盘复制单位126家。每年出版音像制品3.3万多种,出版数量5.29亿盒(张),发行总金额30多亿元。目前,我国只读类光盘年产能达35亿片,可录类光盘年产能41亿片,占全球光盘总产量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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