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国际金融危机下,社会责任强,企业就强;社会责任弱,企业就弱,而且必将走向衰亡。”日前,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第三届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上,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就“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这一主题谈了他的观点:企业勇于承担责任,才能抵御危机,才能转“危”为“
王利明说,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金融和资本市场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由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来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增长,就目前来看,中国的经济状况已经逐步开始走出低谷。但是,要完全消除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还需要社会各界继续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需要认真、全面总结本次金融危机的成因、应对策略和完善我国金融调控机制的措施,从而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王利明认为,分析来看,本次金融危机的原因,与企业过分追求利润,未完全尽到其社会责任有直接关系。我们注意到,现在仍然有一些企业,在这场金融危机面前,没有充分的社会责任意识,个别企业甚至在订单急剧减少的情况下,一走了之,留下大量债务和欠薪员工,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王利明指出,金融危机还在蔓延,影响还在延续。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是需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越是需要企业与政府和社会共克时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体现在切实的行动和措施上,而不是停留在口号上,“道德的血液”如果不是真正流淌在血管里,而只是挂在口头上,那就可能成为道德的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