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晚发生在乌鲁木齐市的打砸抢烧事件,把境内外分裂势力制造分裂、破坏稳定、祸害民众的犯罪目的暴露无遗。“7・5”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果断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置,有力地维护了新疆的社会秩序,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新疆各民族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坚决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
改革开放30年来,新疆的国民经济以年均10.3%的速度增长,经济发展兴旺,社会和谐稳定。但是,境内外分裂势力破坏新疆安定团结大好局面的企图始终没有改变,他们一直在寻机制造事端,乘势造乱。这次“7・5”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其目的就是破坏各民族之间的和睦团结,破坏新疆欣欣向荣的经济发展和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事实已经证明并将再次证明,在新疆,没有民族团结,没有社会政治局面的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新疆各族人民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得出结论:分裂是祸,动乱是祸。
新疆今天取得的发展成就,得益于生活在新疆的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得益于和平、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福祉所在,也是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新疆发展的历史告诉人们,民族团结则社会安定,和谐稳定则百业兴旺,民族团结是福,和谐稳定是福。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以来,56个民族和睦相处、情同手足。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迅速。实践充分证明,各民族间的团结和睦,是国家快速发展、持久繁荣的牢固社会基础,是不断实现、发展、维护和巩固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前提条件。
新疆发展的历史也充分证明,凡是民族团结搞得好的时期,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就快,各族人民得到的实惠就多;凡是民族团结遭到破坏的时期,就会导致社会动荡,发展停滞,各族人民遭殃。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这是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真理。
“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严重破坏了新疆和平、繁荣、稳定的大好局面,给生活在新疆的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起事件让人们充分认识到维护民族团结之重要,充分体会到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之珍贵,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是实现民族团结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制度保障。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民族团结,捍卫祖国统一,反对各种形式的分裂破坏活动。任何破坏民族团结、破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行径,终究是不得人心的,终究会被各族人民所唾弃。我们要倍加珍惜当前的大好形势,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建设好、维护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