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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等地成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试点省份

2009-07-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8日电记者温源今天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获悉,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安监总局决定选择天津、浙江、福建、山东、四川、重庆、贵州、陕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9省(区、市)作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试点省份。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试点,争取用1-3年的时间,全面建

立省级车辆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初步建立起省、市、县、企业四级动态监控网络;建立和完善动态监管的制度和规范;实现长途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或卫星定位系统(GPS);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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