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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者自律宣言

2009-07-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编者按2009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工作年会暨全国教育科研管理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日前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高校社科(科研)处、教育学院(系、所),以及教科院所科研处的220多名代表一致认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工

作对于繁荣与发展教育科学事业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者要从本职工作做起,进一步抓好教育科研的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全国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者自律宣言》。

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教育科研做出了重要贡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繁荣教育科研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科研管理是提高教育科研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全国教育科研管理专业委员会成立之际,全国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者汇聚一堂,致力于推动教育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教育科研质量,进一步繁荣发展教育科学事业。为此,与会全体代表凝聚共识,提出六条自律倡议,坚持以提高质量为导向,规范管理,创新管理,推动教育科研健康发展,促进教育科研质量不断提高:

第一,做正确方向的引导者。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广大教育科研工作者,坚持“双百”“双为”方针,解放思想,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改革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国家,服务人民。

第二,做科研人员的服务者。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要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依靠群众,相信专家,充分激发广大教育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以服务促发展,在服务中上水平。

第三,做提高质量的推动者。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要积极创设求真务实、民主和谐的学术环境,大力倡导精品意识,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教育科研管理体系,形成教育科研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积极推进“代表作”、“同行评议”等学术评价制度,构建教育科研质量的保障体系与监督机制,提升科研质量和原始创新能力。

第四,做规范管理的维护者。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要秉承科学民主精神,完善专家评价、匿名评审、网上公开、成果公示、社会监督制度,项目评审和科研评价要保证程序公开、方法科学、技术先进、结果公正。

第五,做良好学风的促进者。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要勇担重任,明确学术规范标准,推动学术诚信教育,弘扬学术道德正气,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合法权益,克服急功近利,杜绝弄虚作假,打击学术泡沫。

第六,做社会公益的实践者。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要加强行业自律,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循私情,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反对以课题、评奖、挂牌、征文、编书、实验校等形式的牟利行为,树立教育科研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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