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合肥:城市“大建设”群众多满意

2009-08-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陈续 我有话说

本报合肥8月8日电(记者李陈续)拆迁各类房屋面积589.98万平方米,涉及群众15754户,既没有出现较大规模越级上访、也没有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安徽合肥市在集中完成583项城建工程的“大建设”过程中,把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作为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在决策、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

支持。

“多做未雨绸缪的事,少做亡羊补牢的事”,合肥市对城市“大建设”中涉及群众利益的每一项政策措施,都严格通过深入调研、专家论证、公开听证,对政策的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估,保证发展速度、建设力度与社会承受度、群众满意度的有机统一。滨湖新区建设从规划、设计到拆迁、建设等,都坚持“群众利益优先、基础设施优先、社会事业优先、集聚人气优先”的原则,并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招投标等制度,让群众充分知情,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首批工程启动,5天就完成1502户、36.7万平方米的房屋拆迁,很多群众主动自拆。

依法行政、阳光操作是合肥城市“大建设”顺利推进的“法宝”。在拆迁中,合肥制定出台《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认定程序实施意见》,创立并实施了“两级认照、三榜公示”制度。2006年以来,共确认拆迁面积142.9万平方米,确认补偿经费29.19亿元,其中确认集体土地5219户、16020人。

对于群众不理解、有反映、想诉求的事情,合肥坚持抓早抓小抓基础,主动排查,主动调处,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合肥市依托从村和居委会到市里领导干部的四级大接访平台,对重大建设、拆迁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并坚持对话协商处理纠纷。2008年7月,在新桥机场征地拆迁中,河东村部分群众对此不理解,阻拦村组干部带头拆迁。肥西县100多名机关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化解了矛盾。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