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医改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医改工作。他强调,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
李克强指出,扎实有序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有利于转变“以药补医”、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要统筹生产、流通、定价、使用、报销等各个环节,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调动企业积极性,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不断档不缺货;确保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落实医保报销政策,形成合理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零售价格有所降低,同时对医疗机构补偿到位,保障正常运转。
李克强说,公立医院是群众看病就医的主要场所。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调整布局和结构,完善法人治理制度,健全公益服务的补偿机制,加强运行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同时,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有效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医疗机构,逐步形成多元办医的格局。
李克强强调,广大医护人员是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白衣天使,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救死扶伤、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冲在第一线,也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主力军。
要充分发挥他们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创造性。
李克强最后说,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要深刻认识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发挥地方探索创新的主动性,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改革的能动性,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审议了《关于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和《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据悉,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于今年年底前在30%的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三年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面,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选择若干城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国家将在东、中、西地区各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城市开展试点。今后三年,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在全国推进公立医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