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西省金溪县在创建全国和谐城市过程中,注重对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实现传承历史,延续文明,存留城市遥远记忆的规划目标,突出了地方特色,避免了千城一面。
据悉,在金溪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大拆大建的做法遭到摒弃,各类历史文物得到合适保护。在县城旧城区,古色古韵
的王家巷明清建筑群、东风巷明代官厅、西门王氏祠堂等6处古街巷、古建筑群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历经数百年风雨仍保存较完整的竹桥、蒲塘、疏口等7处古村落得到合理的开发和推广;散落全县各地的564处古建筑全部实施挂牌保护。仅2007年,全县用于文物保护、维修和历史文化推广的费用达400万元。目前,全县共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保单位15处,县保单位7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