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被全勤”就是权利“被剥夺”

2009-08-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旭东 我有话说

躲避烈日、陪放假在家的孩子……一进入8月,很多公司员工休年假的高峰期就到了。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真实情况是,虽然不少公司都有年休假,可不少人有假却不能休。于是,网络上继“被就业”、“被增长”之后,又出现了华丽的说法――“被全勤”。某网站近日也做起“被全勤”现象调查。数据显示,超过三分

之一的网友没有享受过带薪年假。

带薪年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对于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员工来说,带薪休假仍是“空头支票”,不要说没假休,甚至连假期工作应得的3倍工资,也很难拿到手。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全勤”这个新词诞生,丝毫不出意外,只是进一步加剧了“被时代”的到来。

带薪休假,既然成为摆设,那该何去何从呢?今年2月11日,刘涛、鲁开垠等众多广东省政协委员建议,在国际金融风暴影响的这段时期内,广东应暂停员工的带薪休假制度。此言一出,“板砖”即至。暂停或取消“带薪休假”,被指以损害劳动者利益为前提的“救企业”,得不偿失。它将有损普通劳动者的信心,让他们感觉到政府与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首先在削减自己的合法利益,让他们感觉到自己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受害者。

有人很乐观地看待“被时代”,认为“被时代”的出现也是公民具体权利意识多方面觉醒的表现,同时也应该是权力及时自我矫正的过程。并进一步指出:主动结束“被时代”,那就是让权力内敛,让权利伸张。“被全勤”,本质上讲,就是劳动者合法权利“被剥夺”,暴露出时下劳方所处的还是弱势地位,处在权利、权益随时可以“被剥夺”的境地。

企业员工的生存状态应引起足够重视,要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员工的权利,完全依赖于企业的“自觉”,显然不现实。保障员工的休假权、休息权,法律法规不能“休假”。“被时代”,最应该“被激活”的当算法治。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