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某县纪委发出通知,严禁利用手机编辑、留存、传播低俗信息,违者将被追究责任,其单位领导也将被追究连带责任,特别典型的还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据悉,当地已召开专题讨论会480多个。
“拇指时代”,造就了一个短信满天飞的社会,短信内容良莠不齐在所难免。为了保护广大鉴别能力弱的未成年人
透过新闻了解到,当地专门发文件、开大会所要治理的“低俗信息”,其实包括了两大类:一类是我们常说的“荤段子”,另一类是所谓的“小道消息”。分门别类,仔细分析这两类“低俗信息”,实在看不出当地有何必要如此大张旗鼓。
对于“荤段子”,以及其他的“色情、淫秽信息与图片”,真不知当地如何界定。我们都是成年人,难免会接触过一些“荤段子”,有多少是赤裸裸的“色情、淫秽”?恐怕,大部分还是“打擦边球”,用“双关语”、“谐音”等修辞,需要读者来个“脑筋急转弯”,博君一笑尔。这种“荤段子”,该如何界定是好?
对于“小道消息”,成年人难道一点辨别能力都没有?什么可信,什么不可信,什么将信将疑,什么不违法,什么违法等等,成年人心里难道会没个谱儿?更何况,关于当地直接点名的“与人事变动有关的小道消息、虚假消息”,恐怕也绝不能“一棍子打死”。“谁谁要升官”、“谁谁要调走”,诸如此类的人事变动信息,原本就是被人为地搞得过于神秘,却又牵扯到各人的切身利益,外界能不好奇吗?与其封锁“小道消息”,不如公开信息,自然让谣言消弭。
事实上,当地这种严厉打击所谓“低俗信息”的过火做法,反倒让人联想起一些“因言获罪”案件。难道,河北某县是想“防患于未然”,企图堵住短信这个“民意缺口”吗?比如,2006年曾经沸沸扬扬的“彭水诗案”,当地干部秦中飞写了一条《沁园春・彭水》短信,因为讽刺了当地前后几任的主要领导,而引发了一场“因言获罪”的“诽谤案”,这起冤案在舆论的关注之下,最终以当地县委书记被免职而落幕。近两年,还陆续发生了一些类似案件,无不起因于某些官员自认受“诽谤”,但事实却证明短信内容并非没有其事。
假如短信内容确实触犯了法律,如一些地方关于地震的谣传,也自有法律去约束和惩罚,用不着过度干涉。相反,我们倒是要警惕一些地方官员,还在抱着“防民之口”的错误思想,利用各种借口去封杀不利于自己的言论,这才是真正值得开480多个会、发25个倡议,好好深入研究一下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