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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起案件,服务一次民生”

2009-08-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胡坡 我有话说

编者按

这是“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这是“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是全国检察系统“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这就是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6月上旬,一个集中宣传和学习兰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活动拉开序幕,积淀多年的基层检察“兰山模式”得以充分展示。这一模式以“科学发展、创新求实”为核心,植根于沂蒙山精神,由五个主要部分组成: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一把护向“三保”的利剑、一种勇于创新的工作理念、一股源自科技的强劲“办案力”、一种近人近心近自然的检察文化。

“民之疾苦,常在我心”,在兰山区人民检察院,这样的标语随处可见。以民为本,是兰山检察官的一个基本的工作理念。他们始终把关爱和服务民生贯穿于检察工作之中,切实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出发点。今天本刊刊登一篇通讯,让读者从一个侧面感知这一全国知名的基层检察“兰山模式”的内涵和力量。

“民之疾苦,常在我心”,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这样的标语随处可见。“检察工作不仅仅是惩治犯罪,百姓民生任何时候都不能淡出检察官的视野。”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长志这样说。

如今,“办理一起案件,服务一次民生”,已深深植根于兰山区检察院全体干警的心中,成为这家检察院的工作理念。

2007年以来,地处沂蒙革命老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兰山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创新检察办案模式,在职务犯罪侦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办理信访案件中,将执法办案与服务民生进行一体化捆绑,办理一起案件,至少办理一次服务民生事,深化了执法办案的效果,迄今共办理上述三类案件157件,立足检察职能办理服务民生事188件次,深受沂蒙老区人民的赞许。

查办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要进行民生评估分析报告

2008年6月份,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在国税系统一举查办了三起受贿大案。被告人临沂市市区国税局南坊分局原局长化淑林、原副局长杨建峰、银雀山国税分局原局长高庆余分别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和索取纳税人贿赂,三人合计101次收受贿赂649万元,为他人在企业纳税、定税、退税和使用发票等方面谋取利益。

2008年9月份,案件侦查终结时,侦查人员提交了“民生评估分析报告”,认为:“兰山区作为全国第二大物流批发市场,急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的税收征管秩序。个别税收征管人员的索贿受贿、扰乱税收征管秩序的行为,造成商业市场的不良竞争,危害了普通纳税人的商业利益,群众反响极大。”

办案人员据此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以本案作为典型案例,以本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室为阵地,对全体国税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建议国税系统集中开展一次税收征管整顿活动,规范税收征管行为,深入查摆税收征管的制度和程序漏洞,并加以完善;三是在本院设立并向社会公开‘税收征管职务犯罪举报热线’,对群众反映的线索,严肃查处。”检察委员会经研究后采纳了办案人员的意见,部署实施了上述三项措施。今年5月份,国税系统开展的一次社会调查显示,群众对税收征管的满意度上升了31个百分点。

“民生评估分析报告”机制是由兰山区检察院创设的: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案件时,该院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侦查终结时,必须提交一份“民生评估分析报告”,详细阐述本案及类似案件对民生造成的不利影响,分析其原因,并立足检察职能提出消除影响和防范重复发生的应对措施,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后付诸实施。

这一机制实行两年多来,该院所查办的76起职务犯罪案件,每一起都进行了民生评估分析,并围绕改善民生有针对性地发送《检察建议》69份,帮助有关涉案单位建章立制45项,挽救濒临倒闭企业4家,使1200名企业职工避免了失业,为13个街道和农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办理每一起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都要查找普遍性民生诉求

在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该院在每办理一起案件后,都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邀请当地相应的社会学家、企业家、法学家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对案件进行点评,从个案看全局,分析查找普遍性的民生诉求,对检察机关应当如何更好地服务民生提出建议,把专家的洞察力和检察机关的职能有机结合,形成了工作的合力,提升了服务民生的质量和效果。

2009年1月,临沂市某塑胶有限公司向该院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关对一起民事执行案件进行监督。该院经调查发现,该公司于2007年底在一次商业往来中出售塑胶模具对外形成一笔320万元的债权,因屡次索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虽经法院判决胜诉和多次申请执行后,债务人仍然迟迟未履行债务,造成该公司流动资金亏空,经营陷入停顿,120多名职工面临下岗。该院及时对该案开展了执行监督工作,仔细调查核实了被执行人的资产状况,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先后3次配合法院深入被执行人经营场所开展执行工作,最终为该公司一次性全额追回了债权,使其重新恢复了生机。

结案后,该院启动“专家评案”机制,邀请3名企业家围绕“检察服务企业”这一专题对该案进行了点评。三名企业家经研究分析后认为:“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最迫切的需求是建立完善危机应对机制,债权积累严重、生产成本过高、内部职务犯罪多发、存货量太大是造成当前企业经营困难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一现象,该院在深入调查走访和认真听取企业家意见的基础上,围绕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债权积累、防范内部职务犯罪和减少货物积压等方面,制定了《完善企业危机应对机制的十条检察建议》,分发到兰山区500余家企业单位,被绝大多数企业采纳,有效缓解了国际金融危机对他们的冲击,提高了他们的危机应对能力。

处理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要查找检察接访的不足和漏洞

在办理信访案件中,该院十分注重通过办案查找检察接访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漏洞,不断改进接访模式,完善接访机制,让检察接访更加贴近民生、服务民生,真正成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绿色通道。

在临沂市兰山区某公司打工的村民赵某某,于2008年7月30日下午在公司车间操作电锯时,左肢被锯伤,伤情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因公司拒不赔付损失,赵某某向兰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4月3日作出裁决:兰山区某公司一次性支付赵某某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医药费等费用合计55858.76元。对以上仲裁款项,该公司仍以赵某某违反操作规程为由拒不支付。2009年5月11日,赵某某将电话打进该院的“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反映了上述情况,请求该院为其主持公道。该院在深入调查走访,掌握问题症结的基础上,先后多次前往该公司驻地,找到该公司老板当面对其讲明法律规定,积极协调有关补偿事宜,最终使赵某某得到了全额赔偿。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由于赵某某身体残疾,行动不便,该院一直坚持上门服务或车辆接送,尽可能地为赵某某信访提供方便。在此基础上,该院举一反三,探索创新了“特殊关爱接访”机制,规定对不同的特殊信访群体提供特殊的服务,其中,对表达或交流不便的聋哑人,应当联系聋哑学校老师为他们提供手语翻译;对年老体弱、身体残疾者,应当上门接访或提供车辆接送;对文盲来访人员,应当为其代写申诉书,使检察接访更加人性化和无障碍化。

2007年以来,该院通过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摸索,先后创新了五种无障碍接访机制。除“特殊关爱接访”以外,还探索建立了“电话预约接访”:群众可以随时拨打该院的检察服务民生热线,与接访人员约定接访时间和地点;“被动选择接访”:群众可以根据需要和个人喜好,通过网络查询该院检务公开信息,自行选择接访人员;“流动式接访”:定期将接访服务车开到工厂社区、田间地头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深入到群众身边接访;“无假日接访”:在节假日期间安排接访值班人员,保证接访时间无盲区。该院的信访工作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其控告申诉接待大厅去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检察官在民生检察热线倾听民声,为民解忧。“民生检察热线”是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关注民生的“连心线”。他们专门设立了24小时开通的热线电话和互联网视频接访设施,多渠道地倾听群众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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