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是长期以来无数仁人志士和革命人民艰苦探索、英勇奋斗的结晶,是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所取得的最伟大的成果。
近代以来,世界上
由于腐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制度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社会进步,因此,必须首先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争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才能为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创造前提,开辟道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摧毁代表帝国主义势力和地主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维护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的反动政权,创建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
为创建新中国而进行的斗争,是一个伟大的同时又是长时期的、艰苦的、曲折的过程。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首先集中力量投入工人运动,在此基础上实现了与国民党的合作,掀起了第一次大革命的高潮。在1927年革命失败以后,它独力高举革命的旗帜,逐步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这样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革命道路。它领导中国人民经过十年土地革命战争、八年全国抗日战争和四年全国解放战争,终于从根本上推翻了反动统治,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荣诞生。
在创建新中国的斗争中,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是革命的主要力量。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是这场伟大斗争的领导核心。它所制定的适合中国情况、符合中国人民利益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为中国人民的斗争指明了正确方向。广大共产党人在革命过程中以行动表明自己是最有远见、最富于牺牲精神、最坚定,而又最能虚心体察民情并依靠群众的坚强的革命者,因而赢得了中国人民的衷心拥护。“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中国人民基于自己在这场斗争中的切身体验所确认的客观真理。
二
把创建人民共和国作为中国革命的共同奋斗目标,这是历史和人民选择的结果。
近代以来,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先进的中国人曾经希望通过学习西方,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中国走向独立和富强。但是,辛亥革命的流产,宣告了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这种幻想的破灭。
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革命继承了辛亥革命反帝反封建的事业,把它推进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阶段,开始了为创建人民共和国而进行的伟大斗争。不过,即使在这之后,中国的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还是一再地把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重新提了出来。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的一个时期内,一些民主党派的领导人物和若干无党派人士所大力鼓吹的“中间路线”或“第三条道路”,就是企图在国民党坚持的地主、买办资产阶级专政和共产党主张的人民共和国之外,另找一条道路,实际上就是西方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
这种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对于地主、买办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治现实固然是一种批判,在实际上却并不具备现实的可行性。毛泽东说过:“资产阶级的共和国,外国有过的,中国不能有,因为中国是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反对中国独立,反对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历史,就是中国的近代史”。
民族资产阶级是真诚地希望中国通过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走上独立、富强之路的。但是,它的力量过于软弱。它没有勇气和能力去领导人民进行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从而为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扫清障碍。他们在政治上没有多大的分量,以至往往把实现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希望,寄托在统治阶级让步这种幻想之上。
国民党统治集团是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上台,并依靠帝国主义的支持来维护自身统治的,它根本不可能解除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束缚,为资本主义在中国的自由、独立和充分的发展创设前提。
至于希望国民党统治集团通过进行民主改革,在中国推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更是完全不切实际的。中国的反动统治者由于自身社会基础极其狭窄,由于自身的残暴和贪婪,它是极度脱离人民的。它既不能容忍、更经受不住任何的民主改革。
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论① |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明确宣告“决不能够在是非曲直之间有中立的态度”,独立的中间路线不符合中国的现实环境,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站在人民的、民主的、革命的立场,为彻底推翻国民党统治集团、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驱逐美帝国主义出中国、实现人民的民主而奋斗。差不多与此同时召开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也宣布“本会当前之革命任务为推翻蒋介石卖国独裁政权,实现中国之独立、自由、民主与和平”。其他民主党派也表示了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立场。国民党的反动政权陷入了众叛亲离、彻底孤立的境地。
毛泽东指出:“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关于建立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主张,不仅获得了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坚决支持,而且也获得了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拥护。人民共和国,成了中国人民共同作出的历史性选择。
三
人民共和国是什么性质的国家?它将实行何种政治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筹建新中国的过程中要着力回答的问题。
我们知道,中国人民政权的创建走过了一条独特的道路。它是先在局部的农村区域建立,而后经过长期斗争,逐步扩展,直至推向城市、推向全国的。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人民政权建设的多方面经验。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所写的《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已经对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政体等作出了原则性的论述。
在全国解放战争的后期,为了迎接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在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以及同年6月底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中,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进一步具体地描绘了新中国的蓝图。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一步对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政体等问题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明确规定。
1、关于国体。《共同纲领》对新中国的国体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2、关于政体。《共同纲领》对新中国的政体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3、关于国家的结构形式。长期以来,中国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在筹建新中国时,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进一步确认,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民族平等原则的实现。《共同纲领》明确规定:新中国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
4、关于政党制度。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步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建立了合作和协商共事的关系。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得到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1949年1月22日,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著名无党派民主人士55人联合发表《对时局的意见》,一致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为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成功和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而奋斗。随后,他们便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参加筹备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这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格局就在政治实践中形成。
以上四个方面,构成了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而其中的国体,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具有最根本的意义和决定性的作用。这种制度,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有着极大的优越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具有伟大的意义。它使得中华民族一洗百年来蒙受的屈辱,开始以崭新的姿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它使得长期以来受尽压迫和欺凌的广大中国人民在政治上翻了身,第一次成为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真正到来了;它使得军阀割据、战乱频仍、匪患不断的历史从此结束,国家基本统一,民族团结,社会政治局面趋向稳定,各族人民开始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人民可以集中力量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建设的时期开始到来了。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任务基本上得到了解决,为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国的繁荣富强,创造了政治前提和重要的制度基础。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