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处理是市政工作的重要部分。一个城市政府的工作效率如何,效果怎么样,看看这个城市的垃圾处理以及卫生状况,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说城市垃圾处理是市政工作的一部分,还有更重要的一个意义,那就是这部分工作的开支属城市财政列支项目,也就是说,城市公共财政的一部分支出,要用于城市垃圾处理。
公共财
在垃圾处理收费问题上,各地的做法不同,但许多地方都是在“税”外又以各种名义另外收“费”。这些“费”中,有的是用于居住小区内的垃圾处理,更多情况下,其“费”则成了负责垃圾处理的市政部门开支的一部分。后边这种情况,无异于向居民进行“二次征税”。
我曾在一个已经施行垃圾分类投放处理的国家生活过一段时间。在那里,居民在投放垃圾之前,必须事先把垃圾分装成塑料、玻璃、纸(板)和生活垃圾等几类。但是,市政部门虽然天天打扫道路,却一个星期只负责收一次垃圾,并且只有那一天,居民才能把自家垃圾(桶)放置于路旁。夏日炎炎,生活垃圾桶只要一天就会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据说,也有居民向市政当局建议能否增加清运垃圾的次数,不过,市政当局的回复是这将导致居民纳税额的增加,于是此事作罢。
现在,我国一些城市也要开始把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和处理。居民从源头上把垃圾进行分类,其效果肯定要好于在垃圾处理厂的机械分类。并且,居民在垃圾产生的“源头”上分类越仔细,其后的环节就越顺利、越好处理。从分类、储存、运输等环节看,“源头”增加的成本,可以减少其后各环节的所费成本。然而,从准备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处理的城市看,大多数城市都打算借着垃圾分类机会上调居民的垃圾处理费用。如果从总体上讲,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处理的成本,还要高于未进行分类投放处理,那么,分类投放处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究竟有多大?
其实,垃圾处理名义下的“费”早该从居民已纳税款的公共财政中列支。“税”的一块不清,“费”的部分又要增加,这恐怕还不只是从垃圾分类投放处理的成本收益分析就能够解释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