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预防职业病执法重要科普也重要

2009-08-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孙瑞灼 我有话说

报载,到深圳维权的湖南100多名风钻工代表和“开胸验肺”的河南人张海超一样遭遇了职业病的鉴定之艰、维权之痛。幸运的是,经过数月的艰难求助,深圳市领导承诺:只要尘肺病患者能够提供有关部分证据,劳动部门“特事特办”,都予以确认劳动关系。

政府部门“特事特办”,为患职业病农民工开通“绿色维权”

通道的做法值得赞扬,但是笔者认为,如果能有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无害的用工环境,岂不是比事后的“特事特办”重要得多。

近年来,我国职业病呈多发趋势,一些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因素。据卫生部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各地累计报告职业病70多万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近64万例,近几年平均每年报告新发尘肺病高达1万例左右,每年因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 1000 亿元。

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关键在于加强职业病防治。要想避免、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就要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我国早在2001年就出台了《职业病防治法》,然而这部保护职工生命健康的法律在现实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行。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对漠视劳动群众健康,造成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地方领导,要坚决给予严厉行政处分。同时,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对有可能产生健康危害的项目,要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从源头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此外,很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不了解职业病的危害,不重视职业病的预防,因此,相关职能部门或用人单位还应加大宣传力度,上岗之前进行培训,让他们多了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只有从根本上杜绝职业病的发生,才能让“艰难维权”“开胸验肺”等悲剧不再发生。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