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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等学校与演艺团体合作

2009-09-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刘桂清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9月4日电(记者郑晋鸣通讯员刘桂清)今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和泰州市政府达成协议,将泰州市淮剧团和正在筹备成立的歌舞剧院并入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艺术团。校团合作,在泰州市形成了高等学校与演艺团体合作、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多方共赢的演艺团体改革新路子。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兼泰

州学院院长潘百齐教授说:“这项创新既促进了演艺团体的改制,也带动了高校艺术团的发展,探索出了演艺团体和高等院校艺术资源挂钩的文化体制改革新路。”

据悉,今后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艺术团负责剧团的人才培养和节目编排;剧团为学校艺术团师生提供实习基地和表演舞台,合并后的剧院也将按照企业经营的模式完全市场化运作。潘百齐告诉记者,此举大大激发了师生创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剧院在近日将进行首场公演,艺术团的师生在暑假期间一直在排练歌剧《江姐》,大家都希望能把最好的节目呈现给观众。”

泰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缪志红表示,在当前文化体制改革大潮中,高等学校与演艺团体的合作是一条新的路子,一方面保证了高素质艺术人才的培养,有利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另一方面大大减小了剧团在改制中面临的市场开拓和人才培养的压力,同时高校艺术团的师生也有了学以致用的实习实训基地,更重要的是优质的教育资源所产生的优质的艺术成果,将为广大泰州市民提供丰富的文化大餐,实现了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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