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视连续剧《苍天》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剧场播出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不同职业的人们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定位对影片进行不同的解读。作为一名法官,笔者在观看此剧的过程中,也深受感动和启发。
《苍天》是以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锡五事迹为原型创作的,反映了新中国司法制度初创时
“人民法官为人民”,这是《苍天》通过马锡五工作方式和审判活动,传达出来的深刻理念。他的职业操守和道德风范,他的重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他对人民群众的真实情感,无不显现出新中国“人民司法”的核心价值。剧中马锡五的实际行动,像一面镜子映照着司法工作和人民群众要求之间的深厚情感,更切中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所寄予的良好愿望。《苍天》讲的是过去的事情,但具有现实启发意义,依然能够引起人民群众的共鸣。
《苍天》的热播,源于创作人员的精益求精,更因为其中贯彻始终的“司法为民”的理念和精神。在倡言“法治”的今天,这种“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仍旧是我国司法工作者应该时时铭记于心的。今年8月中旬,在河北北戴河召开的全国法院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提出的“人民法官要树立平民意识”,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在该专题研讨会上,“贴近民众”、“提升公信”等词汇成为频频出现的“热词”。显而易见,无论从典型人物身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之中,我们都可领悟到“司法为民”是司法工作者永不过时的情怀。
当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各种矛盾纠结,利益纠纷丛生,司法对维持社会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发挥司法在化解矛盾、调整利益纠纷的正常功能和作用,成为摆在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苍天》中马锡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亲民作风,对于拉近司法工作者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强司法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司法工作者当如马锡五同志一样,发扬优良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