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9月13日电“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要团结互助亲如一家;我们要携手建设美好家园……”云南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日前召开,大会表彰了20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模范代表还在会上宣读了《民族团结倡议书》。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113个单位“
云南省共有25个世居的少数民族,其中人口较少民族有7个,占全国人口较少民族的三分之一。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战略目标,在全国率先实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率先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性法规、率先制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特殊政策、率先实行“三免费”义务教育、率先提出并实现25个少数民族在省直部门都有一名厅级领导干部,大力推进兴边富民等一系列扶持发展工程,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使得各民族生活不断改善,各项事业不断进步。
近年来云南省认真执行国家民族政策,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多年没有发生过因民族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民族工作成绩显著。截至2008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已连续六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