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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如何突破“瓶颈”

2009-09-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杨红兵 我有话说

由于捐献器官数量有限,器官紧缺已成为中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问题。据报道,中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日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联合宣布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并在广东、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开展试点,以缓解人体器官移植发展遭遇的瓶颈,推动中国器官移

植事业健康发展。(8月27日《深圳商报》)

捐献紧缺事出有因

为何器官捐献如此紧缺?

一是需求量急剧膨胀。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居世界第二位,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随着诊断条件的改进,这一需求数据还会上升。

二是供应量严重不足。我国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随着交通事故发生率的大大减少,加之医学水平的不断提升,病人的死亡率大大降低,潜在的捐献器官者数量自然也随之减少。

三是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和“死要全尸”的传统观念影响,要么死者生前不愿意,要么死者身后家属不同意。

四是移植器官的要求比较高,并非所有人都符合器官捐赠条件。例如,捐助者不能受过严重内伤,器官必须完好,同时还必须是通过脑干测试证明死亡的人,其器官才能被考虑用于移植。

西方国家的做法

破解器官捐赠供求失衡之举,唯有不断完善我国的器官捐赠制度。在这方面我们不妨参看一下西方国家的做法。

构建由职业劝捐员组成的协调制度。西班牙实行“柔性”捐赠原则,即使死者生前表示愿意捐赠,家属仍有权拒绝医院最终获取器官。在西班牙,相关组织培养了大批精通沟通技巧的协调员,与特定病人家属取得联系,帮助他们作出捐赠器官的决定。因此,西班牙的器官捐赠率位居世界第一,每100万人中有34人捐赠器官。

建立“默认同意”的器官捐赠制度。在英国,有关机构大力借助媒体和舆论宣传,通过议会辩论的形式,在吸纳广大民众意见的基础上,注意劝告的方式,形成了“默认同意”的器官捐赠制度。事实表明,推行新的制度后,公众对于捐赠器官的态度和观念正在发生变化。61%的受访人支持“默认同意”这一新器官捐赠制度,较之于此前的26%可谓一大进步。

开展全国性的捐赠活动。在美国,卫生部门一方面呼吁企业、工会和其他雇员组织鼓励员工捐献器官,另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发放捐献卡,登记人们死后愿意捐献什么器官或组织,并将他们的意愿告诉家人或亲戚,在此基础上建立记录捐献者意愿的全国性电子名录。

研究适合中国的捐献制度

在汲取外国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可以研究一套适合自己的器官捐献制度。譬如有人建议给予器官捐献者或其家属一定的补偿;比照献血者,器官捐献者可以免费获得输血机会,器官捐赠者家属以后若需器官移植,亦可优先获得;还可采取减免死者抢救费和丧葬费等方式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补偿。

为了消除家属对捐献器官的心理障碍,杜绝器官买卖的黑幕,卫生机构可以对等待接受器官移植者的信息进行公示,按报名时间和病情危急程度排队,消除人们对捐献器官可能存在黑幕的猜疑。这样不仅可保证捐献者的家属能够得到合理补偿,还有利于在社会上逐步推广器官捐赠的意识。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会的陈忠华教授曾疾呼:“扩大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范围,尤其应加大更适合国情、符合社会伦理的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研究,提高器官捐献水平。”诚然,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当前法律和伦理环境,又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器官捐献体系,是摆在移植医学面前的一道难题,也是器官移植患者迫切渴望解决的一道生死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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