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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3•16”非法报纸印刷案审结

2009-09-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舒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5日电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获悉,南京“3・16”非法报纸印刷案日前审结。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南京广信印刷有限公司罚金74万元,判处该公司总经理任德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1万元。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对南京广信印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吊销其《

印刷经营许可证》,责令其法人代表冯毅华10年内不得担任印刷企业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

南京“3・16”非法报纸印刷案是由徐州“3・03”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线索引出的子案。在徐州“3・03”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中,主犯刘庆启等人于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期间,先后在南京、石家庄等地印刷《新周报》、《法制报》、《亮剑》、《军事世界》、《天下武备》等48种非法报纸323.6万余份,并通过网络销售到全国25个省90个地市县。其中仅向南京市广信印务有限公司支付印刷款就达160余万元。根据此线索,江苏省及南京市“扫黄打非”部门深挖彻究,最终查办、审结了南京“3・16”非法报纸印刷案。经查,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南京广信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德明指使公司员工,先后为刘庆启团伙印刷《新军事参考》等非法报纸43种75万份,并帮助其销往深圳、济南等地。此外该公司还曾为另一起非法报纸案印刷《海陆空》等非法报纸15种22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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