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9月15日,美国“雷曼兄弟”公司正式提出破产申请,从而引发了几十年不见的“金融大海啸”。事发后,美欧政要纷纷表示,要改革国际金融体系,要从加强对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信用评级机构、金融交易者的监督开始,全方位加强对国际金融体系的监管。时过一年,欧洲金融体系的“灾后重建”进展如何?记者带着问题,走访
他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无论是国际金融体系改革,还是加强金融监管,迄今都还处于准备阶段,所以给外界的印象是“雷声大,雨点小”,媒体效应不错,实际变化不大。
关于监管机制。欧洲的金融体系是隔裂的,虽有统一的货币和统一的央行,但金融监管却仍分属各国。假如A国的银行到B国设了一个分行,A国不会对这个分行进行监管,因为其在B国;而B国也不想对其监管,因为它属于A国,结果就出现“无人监管”的现象。欧盟为了结束这种状况,建议成立跨国监管机构来监管银行的跨国业务。有消息透露,相关监管体系正在酝酿,欧盟可能在近日提出建议。
关于对冲基金。金融危机后,为减少风险,欧盟曾建议将对冲基金纳入国家监管;要求对冲基金向政府部门、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布其经营情况;对冲基金使用非自有资金应有限制。但由于欧盟内部在监管力度上有分歧,有关建议尚未出台。
关于金融产品。人们注意到,美英的银行又开始将抵押债权捆绑在一起,请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后向投资者推销。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规定,银行必须为其风险资产提供8%的自备金。银行通过上述方式可以转移风险资产,降低自备金。此外,对冲基金、银行等金融投资机构匿名交易有价证券的“暗箱操作”又在抬头。而上述行为恰恰是引发本次金融危机的“病毒”。可美英的金融监管机构却对此熟视无睹。
关于信用评级。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信用评级机构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目前全球只有3家大评级公司,其中2家为美国公司,1家为欧洲公司,处于垄断地位。他们向银行收费,为银行的债权信用评级;他们还担任银行的顾问、甚至握有银行的股份。这种利益交织很难使他们作出客观的评价,“雷曼兄弟”直到破产一直有良好的信用评级就是例证。为改变这种不正常的状态,欧盟主张建设自己的评级机制,但这方面迄今无明显进展。作为一种妥协,欧盟可能对评级机构的业务进行一些限制。
关于银行监管。为了减少银行的风险,欧盟主张提高银行的自备金率,以提高银行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准备对银行的债务制定上限。德国等国还提出,要建立针对大银行的风险评估机制,其放贷风险要与自备金率挂钩。风险越高,银行的自备金率也相应升高。金融危机前,有些银行的放贷规模高达其自有资本的50-60倍。瑞士早就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规定银行的放贷规模不能超过其自有资本的20倍。
关于避税天堂。迄今真正取得了一些成果的是对避税天堂的打击。在强大的国际压力下,瑞士、奥地利、列支敦士登等传统强调“银行机密”的国家,在打击偷漏税的跨国犯罪时,表现出了更多的合作意愿。打击避税天堂的实质是加强对资金流的监督,防止金融投资者的“暗箱操作”。但在美国的特拉华州和世界部分地区,形形色色的避税天堂依然存在。
学者们认为,国际金融体系“灾后重建”进展缓慢,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阶段性目标不同。美英等“受灾”严重的地区,首先想恢复金融体系,重树国际社会对现存金融体系的信任。而德法等受现行金融体系“连累”的国家,则希望改革金融体系的弊端,以免日后再受“牵连”。其次,美国想极力保持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独尊”地位,以继续独享“红利”。而欧洲国家则想借金融危机为自己多占一点地盘,争取更多话语权。所以在过去一年里,美国最关心的是,经济刺激措施是否到位,经济何时能够恢复。而欧洲在经济衰退趋稳后,似乎更关心金融体系如何改革。但愿奥巴马总统今天在华尔街的讲话,能成为启动国际金融改革的“起跑令”,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多作为。
(本报维也纳9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