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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的当代价值

2009-10-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涅 我有话说

对于孔子思想的认识,学界一般以“礼”和“仁”为核心,认为孔子继承了周礼,发展出“仁”的思想,因而着重探讨两者的关系及其当代性意义。其实,在“礼”和“仁”之中还有更本质性的精神内涵,这种精神内涵可以用“敬”来概括。深入认识“敬”的精神,不但可以更准确地领会“礼”和“仁”的内涵,而且还能为儒家思想的创造

性转化提供新的思路。

众所周知,礼最早是祭祀天地神灵的仪式活动。在那些高高在上的“天”、“神”面前,人自然产生敬畏的心理。其中的敬,出于内心的崇拜仰慕,而畏则是害怕受到惩罚。最早的礼活动即内含着这种敬畏的心情。因而《诗经・敬之》说:“敬之敬之,天维显思。”

礼由祭祀的仪式活动发展为社会政治活动的规范形式时,“敬”作为内质也留存下来。这种“敬”保障了礼的实践可能性,而且其发自内心,也即出于天赋,由“敬”而发的礼活动也就合乎天理,具有道德价值。因此在国家政治活动中要求“敬”。《左传》说:“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僖公二十三年)“事大国,无失班爵而加敬焉,礼也。”(成公十八年)。社会的一切活动和个人的修养也以“敬”为内核,故而强调:“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僖公十一年)“礼,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成公十三年)《礼记・曲礼》也记曰“毋不敬”,郑玄注:“礼主于敬。”

孔子继承“礼”的同时,自然吸纳了“敬”的精神。在《论语》中,“敬”出现21次,频率颇高。这些关于“敬”的阐述,有继承,也有发展。关于祭祀活动,孔子继承了上古对“天”和“神”的敬仰态度,强调“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祭思敬”(《子张》),“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礼记・檀弓》)。即使“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一语,强调实践理性的重要性,也告诫对于鬼神要有敬畏的心态。关于政治活动,孔子也承传了西周以来的敬谨精神,故而回答鲁哀公说:“治礼,敬为大。”(《礼记・哀公问》)孔子对于“敬”的发展,在于把它扩展为普通人对待物事的敬业精神。“敬”原本主要表现在人对神、臣民对君王等下对上的关系上,孔子以后则成为所有社会成员为人做事的基本原则。孔子说“敬事而信”(《学而》),“执事敬”(《子路》),“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卫灵公》),“敬”就直接对“事”而言。《论语》出现的21次“敬”中,关于敬事的即有18次。而且,由“礼”中发展出来的“仁”也以“敬”为本。一般认为,“仁”是“礼”的内核,“礼”是“仁”的形式,故而许多学人着重以“仁”为核心建构孔子的思想体系。其实,“仁”之中也必有“敬”的精神。没有发自内心的“敬”,也就没有真切的仁爱之情。例如作为仁爱重要构成的“孝”就必需要“敬”。《为政》篇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朋友之交谊也需要“敬”,故而孔子赞美道:“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公冶长》)这一点,宋儒也有阐述,朱子就说:“爱而不敬,非真爱也;敬而不爱,非真敬也。”(《语类》第二十三)。

这种“敬”的思想较之“礼”和“仁”更是人类社会的本质需要,具有当代意义。“礼”和“仁”的思想建立在小农业文明的基础上。小农业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庭,国家不过是一个家族对其他家族的统治,个人也只是家庭成员,而家庭主要由血缘关系构成。当代社会,已经走出了小农业文明时代,家庭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式微。而由于“仁”的观念是基于血缘关系之上的,有着疏近等差的特性,因而在现代社会中就会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与此不同,“敬”是人类在远古时期就普遍存在的精神状态,是人作为有限性的个体,面对无限的自然和社会时必然产生的。它与经验活动同时产生,而且不断地积淀起来,因此是一种近先验性的存在。从远古主要对于自然的敬畏,到殷周以后更多对于社会中年长者、位尊者的敬重,再到孔子普遍要求的为人行事的敬业,“敬”的外延在扩大,而所抽象的内涵一直延伸着。

(作者单位:浙江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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