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心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有一块“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法律诊所”的牌子,还有一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牌子。这是西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探索建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机构。
作为审查批捕
犯罪嫌疑人戴某某、韩某系西山区某重点中学的学生。2009年8月18日,两人临时决定对路人实行抢劫,后在逃跑时被抓获。承办人将案件情况向杨竹芳进行了汇报。通过审查,杨竹芳发现,两人虽涉嫌严重刑事犯罪,但是主观恶性较小、有较大偶然性,在抢劫时未使用严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和对生命有威胁的方法和工具抢劫被害人,并且两人是在校的初二、初三学生,刚年满15岁。
对该案审查完毕,杨竹芳决定提请集体讨论。她提出,出于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尽量挽救的原则,建议对他们不予逮捕。经过集体研究后,检察院对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逮捕的决定。两名犯罪嫌疑人表示在将来的生活、学习中将更加珍惜重新走入学校的机会,以此来感谢杨检察官的一片苦心。
视法律公正和人民利益至上为自己的神圣使命
不论是在西山区、昆明市还是云南省检查系统,杨竹芳都是出了名的办案能手。她说:“把检察事业视为自己毕生的追求,视法律公正和人民利益至上为自己的神圣使命,这是我对自己从事职业的诠释。”
21年来,她习惯了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加班;习惯了在深夜赶赴犯罪现场;习惯了主动担负起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担子。最多的那一年,西山区检察院人均办案数为190件,而杨竹芳竟然达到了248件,这相当于除去节假日,她每天就要办结一件审查批捕案件。
从2004年9月1日起,昆明市实行新的行政区划调整,西山区检察院受理案件数急剧增加,而杨竹芳总是工作在办案第一线,是全科办案数量最多的人。每年介入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的时间平均在150个小时左右,2007年达180多个小时。
同事们还记得,2003年,杨竹芳幸运地闯过一道生死关口。那是5月21日晚上十点半左右,杨竹芳赶赴赵家堆派出所,提前介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引导侦查取证,直到次日凌晨6时许工作才基本结束。在驾车返回途中,一辆司机酒后驾驶的大货车逆行向她驾驶的微型警车撞过来,车子被撞得面目全非,杨竹芳被卡在驾驶室内无法出来。
被营救人员救出后,医生要求杨竹芳住院治疗。躺在病床上的她,一想到手中就快要到期的案件和科内同志们紧张、忙碌的样子,就再也熬不住了,自己悄悄办理了出院手续,忍着不时袭来的头疼和浑身不适,返回办公室,坚持办结了手上的三个案子。从这次车祸起,她就落下了偏头疼的后遗症,每逢天阴下雨,头部就会剧烈疼痛,实在忍受不住时,就吃几粒止痛药止痛。
平凡的杨竹芳
2008年5月8日,段建民惊喜地收到了杨竹芳送给他的47岁生日礼物――一枚白金戒指。
让段建民不能忘记的是:2008年4月5日,他在自己家门口不慎摔倒,肋骨断了4根。紧接着,5月30日晚上,才出院没几天,又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多处受伤,双腿粉碎性骨折,被医院两天内下了两次病危通知。
突如其来的连续打击,几乎击倒了杨竹芳。为了不影响工作,她就晚上在医院守护丈夫,白天托家人照顾,自己坚持照常上班。丈夫出院后在家休养,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帮助翻身、洗脸、做饭,她就每天6点起床,服侍丈夫大小便、洗漱,用全力将丈夫从床上抱到轮椅上,再从轮椅上抱到客厅的大沙发上,打开电视,倒好开水,做好早饭,中午再赶回家中,为丈夫处理大小便、做饭。有时回不了家,丈夫就只有靠放在沙发上的一点饼干和茶水充饥。奔忙了一天的她,每天晚上回到家里,不管多苦,多累,都坚持为丈夫按摩伤腿,帮助康复。
这期间,由于段建民伤重恢复缓慢,情绪十分悲观,脾气火暴,时常将火气发到了她身上,她咬着牙默默地承受了,还不断鼓励丈夫要坚强面对不幸。慢慢地,在她的精心照料下,丈夫的伤势和心情也逐渐好转。为了不让杨竹芳挂念、耽误工作,段建民在妻子上班时,就尽量少喝或不喝水、少吃饭,以减少大小便。
作为一名第一线的女检察官,杨竹芳不得不舍弃一些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应有的家庭乐趣和责任,但是百姓的关爱和支持又给了她强大的动力。一次,杨竹芳带着丈夫的拐杖去修理,修理师傅一看,马上把手中的活放下,将拐杖仔细修理好了,坚决不收一分钱,对她说:“我在电视上看见你了,你很辛苦,帮了很多人,这次就算是我帮你一个小忙吧。”
面对繁重工作,没有被压垮;面对接二连三生活困难,没有倒下;面对一系列荣誉,也没有丧失自我;她仍然是那个平凡的杨竹芳,仍然在那个平凡而又神圣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忙碌着,续写光辉无悔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