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徽商研究热极一时,成果丰硕。但纵观这些成果,不难发现徽商研究几乎全部集中于明代到清前期这一时段,对近代以降的徽商则很少有人论及。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徽商研究者多认为,近代以后的徽商彻底衰落了,甚至已“完全退出商业舞台”(李则纲:《徽商述略》,《江淮论坛》1982年第1期;张海鹏、王廷元主
首先,近代以后,徽人的从商风气依然很盛。如光绪五年(1879年),祁门东乡金壁坳村共9户,除1户为僧外,其余8户竟全部“以贸易为业”(《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编第3卷第100-102页,花山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民国六年(1917年),绩溪十一都,“千里之外皆有乡人经商之足迹,而以江浙为多……四民之中,商五,农三,工、士各一”(程宗潮:《绩溪十一都乡土社会状况之一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1917年第4期,第15-16页);十四都“地狭人稠,居民多营商业,如本省之休宁、歙县、宁国及江苏之南部、浙江之北部、江西之东部、湖北之汉口,均有本境商人在焉”(程宗潮:《绩溪十四都乡土地理调查报告》,《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1917年第4期,第10页);祁门西南两乡商人“占十分之三”,“东、北、城三区则农民仅占十分之四,商居十分之四,士、工仅占十分之二”(程宗潮:《祁门全境乡土地理调查报告》,《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1917年第4期,第6页)。20世纪二三十年代,绩溪旺川农村,“商人约占居民二分之一,大都在上海、芜湖、汉口及浙江兰溪一带”(曹诚英:《安徽绩溪旺川农村概况》,《农学杂志特刊第三种》1929年第5、6期合刊,第227页);“黟县人民在外经商者十分之六七”(《安徽省黟县工业状况调查表》,《安徽民政月刊》1930年第18、19期合刊,第36-37页);婺源“营商业于异地者颇多”(李洁非:《婺源风土志》,《学风》1933年第3卷第9期,第64页)。而据1928年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的调查,当时绩溪、歙县、休宁三县全县商人的比例则分别高达40%、50%、50%。事实上,徽人的这种经商风气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初期,1950年,“绩溪余川村200户中,在家人口为631人,而出外经商的为210人;黟县南屏村975个居民中,外出经商的有193人。”(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村调查》,1952年,第3页)
其次,近代以后,徽商的商业影响及“商成帮”的格局依旧存在。以近代中国的商业中心上海为例,鸦片战争后,徽属各县徽商在上海各营专业:歙县人经营京广杂货,黟县人经营草货、皮革、土布、绸缎,休宁人经营典当、衣庄,祁门人经营茶业,绩溪人经营菜馆,婺源人经营木材、漆,绩溪、婺源人经营墨业,均几呈垄断之势(吴拯寰:《旧上海商业中的帮口》,《上海地方史资料三》,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02-106页)。五口通商后,随着茶叶外销日盛,徽州茶商迅速崛起,并进而取代徽州盐商成为徽商中坚。而“道光季年经咸丰、同治至光绪初年的几十年中……是在沪徽州茶商发展的黄金时期”(吴仁安:《论明清时期上海地区的徽商》,《徽学》1990年第2期)。光绪中期以后,由于茶叶外销萎缩,于是很多学者认为徽州茶商随之衰落,并进而认为“徽州茶商的衰落,标志着徽州商帮的彻底衰落”(张海鹏、王廷元主编:《徽商研究》第663页)。但事实不然,直到民国中期,徽州茶商在上海的商业影响和地位仍然举足轻重。据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调查部所作的调查,1931年时上海的徽帮茶厂仍多达29家,茶栈7家,“以帮别,上海茶厂徽、广两帮最占势力”(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调查部编印:《上海之茶及茶业》,1931年,第48页)。
张海鹏先生认为,对于道、咸以后徽商的研究已“不是属于商帮史的范畴,而是中国商业史的范畴了”。其言下之意,近代徽商作为“商帮”这样一个地域群体已经不复存在,而仅仅是“零散的徽州商人”了。但有趣的是,近代以后,“徽帮”一词却频频见于文献,如近人刘锦藻所编《清朝续文献通考》卷313《舆地考九》中说:“(徽州)地濒新安江之上游,又当黄山之阴,田谷稀少,不敷事畜,于是相率服贾四方。凡店铺、钱庄、茶、漆、菜馆等业,皆名之曰‘徽帮’,敦尚信义,有声商市。”民国《安徽概览》中说:“(歙县)境内土地跷瘠,不利农耕,居民除制墨种茶外,多远出经商,遍布各地,也有‘徽帮’之称。”甚至在新中国成立初年,徽商更通称“徽帮”,如1950年,中共皖南区党委农委会在《皖南区农村土地情况》中说:皖南“部分农村地区经商的人很多,尤以徽州地区为最著名,他们足迹遍及江、浙一带,有‘徽帮’之称。”(《安徽省农村调查》,第3页)1954年,胡兆量在《徽州专区经济地理调查报告》一文中说:“由于人口众多,山多地少,陆上交通便利,茶叶大量供应外区,而粮食每感到不足。徽州各县外出经商的人数特别多。……近百年来沿海江浙商业集团兴起后,‘徽帮’势力相对地削弱了,但从事商业活动的传统至今仍影响着本区人民的生活。”(载中国人民大学研究部编:《科学集刊》第5辑,1955年,第318页)但需要指出的是,近代的商帮组织是地缘与业缘相结合的,因此,近代徽帮是指徽州同业商人的集团。从这个角度来说,一方面,我们可以认定,近代徽州商帮依然存在,“近代徽商是有商而无‘帮’”的观点必须予以修正;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近代“徽帮”与明清(前期)侧重血缘与地缘结合的“徽商”确实存在不同之处,而这种不同或许恰可视为近代徽商转型的例证。
由上可知,近代以后,徽商并没有彻底衰落,更没有“完全退出商业舞台”,而是在某些地域和行业不断地发展甚至向近代商人转型。因此,我们关于徽商研究的时段就必须从明清(前期)向近代延伸,唯如此,才有可能真正揭示徽商产生、发展、繁盛、衰落的全部脉络和原因。此外,徽商从明清(前期)向近代的过渡,既是徽商经商传统的延续,也是徽商内在转型的过程,而这种转型无疑也是中国社会从传统向近代转型的一个缩影。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近代徽商及其转型问题进行研究,不仅可以深化徽商研究,还可以深化我们对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问题的研究。加强近代徽商研究,实有必要。(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历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