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1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声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批准过具有抑制甲流病毒作用的抗病毒口罩。
近日,网上有报道说,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发成功一种可有效抑制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抗病毒口罩,并已面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经查,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永清县大辛阁明大针织厂,是一家主要从事纺织品加工销售的个体企业。天津明大公司和明大针织厂均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其口罩产品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场核查发现,截至11月9日,该厂共生产所谓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8012只,销售了5000只,每只售价9.5元。
颜江瑛说,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查封在明大针织厂车间现场发现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及半成品、原材料等,并要求明大公司及其生产企业追回已销售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并主动删除企业网站上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