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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业以“人民调解”处置医疗纠纷

2009-11-2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邢宇皓)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今天在京召开。这是全国“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开展两年来首次举行全国性会议。中央综治办、卫生部、司法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及部分基层单位介绍了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所取得的经验。会

议要求各地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以妥善处置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6个地市启动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受司法部门业务指导,独立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在医患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独立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这一工作的开展,建立了独立于医方和患方的第三方调解机制,为医患双方搭建了一个中立公正的沟通协商平台。在宁波、江苏、天津等地,通过引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和医疗纠纷赔偿风险分担机制,70%以上的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了妥善处理,“医闹”等扰乱医疗秩序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力地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了医患双方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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