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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代书法标准的思考

2009-11-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一 我有话说

学书自述(书法)李一

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书法热”,至今仍在持续升温。

从历史的角度看,在

几千年中国书法史中,30余年的“书法热”只是短短一瞬,但受众人数之多,涉及地域之广,自发热情之高,持续时间之久,都足以炳彪史册。社会人群的广泛参与,书法社团的层层建立,书法展览大赛的频繁举行,书法教育的学科化建设,书法的专业化与民间业余性的互动等等现象,都值得研究。特别是由实用走向审美,由书斋走向展厅、走向大众,在历史上均是空前的。

与此同时,这30年书法出现的问题又最多。在书坛冷寂时,书法的问题被冷藏,当书坛热闹时,问题便暴露出来。与过去相比,书法从未像今天这样热,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问题重重。且不谈书坛一部分人心态浮躁,利欲薰心,你争我抢,占山为王等弊病,单就书法自身而言,古人遇到的诸如格调问题,雅俗问题,用笔结体章法问题,今天依然存在。古人未遇到的问题:诸如现代观念的渗透,“艺术创作”和“时代创新”、“社会转型”和“书法的现代性”等新问题日益突显出来。不妨可以这样说,当前的书坛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书坛,又是一个问题重重的书坛。

最大的问题莫过于标准的混乱和缺失。什么书法好,什么书法不好,在过去是有着明确标准的。而今天,由于标准的混乱和缺失,好不为好,差不为差,优与劣颠倒或不分。打个不甚贴切的比喻,如果说书法是一个小姑娘,过去人们是千方百计打扮她,使她越来越美丽动人;而今天,一些人却在肢解她,丑化她,并把这些说成创新。

标准的混乱和缺失影响着书法的健康发展。当一门艺术的是与不是,好与不好成为问题时,就容易混淆视听颠倒黑白。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现象,明明是借书法的资源和名义搞其他艺术,却说成是书法的创新;明明是败笔连篇错字连篇却说成是佳作;明明是缺乏书法的基本素养偶尔玩玩的初学者却被吹捧为大家。由于书法当代创作标准、批评标准、欣赏标准的迷失,至使很多人面对书法作品充满困惑、无所适从。

然而,建设书法当代标准并非易事,标准要达到共识也需要时日。其难首先是对“当代”的理解和把握。从时间上说,“当代”是指现在,而现在又是从过去走过来的。当代书法和古代书法写的都是汉字,使用的媒介材质和书写工具也没有大的变化,古人所发明的笔法章法等艺术语汇仍然被今人使用,古人所创作的诗词歌赋仍然被今人书写,所以当代书法想与传统断裂是不可能的,除非已不是书法,也就是说,讨论当代书法标准,必须和传统联系起来。但从另一方面讲,当代又不同于古代,书法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各朝各代都有差别,都有新因素出现,书法要符合时代需要,社会环境变了,也要求书法随之而变。今天书法的创作环境,展示环境,创作心态,创作观念与古代确有不同,比如“展厅效应”、“创作提高班”等现象,都是古代所没有的,因此讨论当代书法标准,必须考虑当代出现的一些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新因素。

其次,难在对标准“度”的把握和确定。标准是社会性的,针对的是群体;标准不是空洞的理论假设,而必须具备可操作性,又要经受实践的检验;标准应该有一定的高度,鼓励学书者向高度攀登,但又不能过高,高不可攀就失去了标准的作用;标准还应该有底线,底线即书法和非书法的边界。也就是说,书法的当代标准既要考虑群体的可接受性,又要具备实践的可操作性,既要有一定的高度,又要有基本的底线,如何合度合适是关键。艺术是自由的创造,但自由不是胡来,仍有其法度,正如石涛所说:“无法之法,乃为至法”,至法是大法,大法仍是法。

随着书法的进一步发展,当代书法标准问题会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重视,建设书法的当代价值评价体系迫在眉睫,大家在期待。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美术观察》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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