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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目标:推进全球清洁技术合作

2009-12-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 徐 我有话说

全球瞩目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召开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5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这是中国政府首次正式对外宣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

中国宣布的碳减排目标意义非凡。

一是充

分反映了中国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二是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了中国各级政府在控制温室气体方面的责任,因为这个行动目标是一个国内约束性指标,政府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实现;

三是充分表明了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积极负责任的态度。中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巨大压力和特殊困难,实现行动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

就在中国宣布碳减排目标的当天早些时候,美国也宣布,美国将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承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7%。

这虽然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这仅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这一目标与气候科学和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要求相距甚远,非常无力。不仅离国际社会要求的发达国家到2020年应比1990年减少25%―40%差距较大,离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发达国家到2020年至少比1990年减少40%以上的要求更远,而且还低于其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下的减排指标。

因此,美国还应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方面有实质性的承诺并采取切实行动。

目前,主要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巴西以及印尼都已经先后发布了各自的积极的碳减排目标,这些都对美国形成巨大的压力。作为对全球变暖承担最大责任的国家,美国政府需要拿出更为积极的态度,来促成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成功。

从发展低碳经济角度来看,技术无疑起到先导性的作用。就中美之间而言,在清洁能源领域,尤其是在清洁煤技术方面,双方的合作应该还是有很好的基础,而且是双方比较关注的领域。但是很遗憾,过去30多年,真正而言,中美在能源合作领域,比如在清洁能源、尤其在清洁煤领域的合作实质性进展并不是很大,这可能有方方面面的原因。

减排目标的日益清晰化,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中美在清洁能源,尤其是清洁煤领域的合作。一方面,中美政府对推进中美之间的合作高度重视。过去,我们探讨过“中美能源环境十年合作框架”,目前,中美正在探讨如何推进“清洁能源与气候变化合作伙伴关系”,这都是中美政府间为推进两国在清洁能源、在清洁煤技术合作方面搭建的比较好的平台。

从具体合作领域来看,像现在比较流行的二氧化碳治理技术(CCS)方面,中美之间开展合作有比较好的基础。但CCS技术影响力还是有限的,毕竟它是末端治理技术。相比较而言,从目前技术发展进程来看,对中国而言,更重要、更急需的还是新能源技术和节能新技术。如果在这两个领域,中美之间、中欧之间开展合作,尤其是欧美的有关企业能在这方面推进先进技术向中国的转让,这对中国来说更为紧迫、也更为优先。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Nations Fram ew 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英文缩写UNFCCC),是1992 年5 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京都议定书》

自1995年3月28日首次缔约方大会在柏林举行以来,缔约方每年都召开会议。1997年12月11日,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了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议定书允许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方式:

一、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花钱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

二、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数量。

三、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

四、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欧盟内部的许多国家可视为一个整体,采取有的国家削减、有的国家增加的方法,在总体上完成减排任务。

巴厘岛路线图

200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加强《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有关协议。

“巴厘岛路线图”共有13项内容和1个附录,其中亮点如下:

首先,强调了国际合作。“巴厘岛路线图”在第一项的第一款指出,依照《公约》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考虑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与会各方同意长期合作共同行动,行动包括一个关于减排温室气体的全球长期目标,以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

其次,把美国纳入进来。由于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美国如何履行发达国家应尽义务一直存在疑问。“巴厘岛路线图”明确规定,《公约》的所有发达国家缔约方都要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这把美国纳入其中。

第三,除减缓气候变化问题外,还强调了另外三个在以前国际谈判中曾不同程度受到忽视的问题:适应气候变化问题、技术开发和转让问题以及资金问题。这三个问题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极为关心的问题。“巴厘岛路线图”把减缓气候变化问题与另外三个问题一并提出来,就像给落实《公约》的事业“装上了四个轮子”,让它可以奔向远方。

第四,为下一步落实《公约》设定了时间表。“巴厘岛路线图”要求有关的特别工作组在2009年完成工作,并向《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递交工作报告,这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完成谈判时间一致,实现了“双轨”并进。

第五,中国为绘成“巴厘岛路线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中国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执政理念,根据《公约》的规定,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并公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国的这些努力在本次大会上得到各方普遍好评。

由人类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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