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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取消令难纾“择校”之累

2009-1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户华为 我有话说

浙江省日前通过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明文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也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这种被称为“去重点化”的取消重点校、重点班的措施并非浙江首创;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精神,一些地方此前也曾陆续出台过此类政策,此则新闻之

所以仍然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反映出重点校、重点班问题依然严峻。

尽可能为孩子选择一所教学条件好、升学率高的学校正成为无数家长的头等大事,许多家庭不仅要及早准备、措施齐全,而且全家动员不计成败得失。一些名校不仅招生时挤破门庭,竞争惨烈,甚至带动周边住房、商铺一路高涨,衍生出所谓“学区房”、“学区店”;同时由于“择校”所需,各种兴趣班、特长班、竞赛、考级等也随之火暴,不仅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也挤占了学生的课余时间。

“撼山易,撼‘重点’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为何屡禁不绝?究其原因,还在于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教育机会不均等。对此,有关部门其实也是心知肚明,例如,上述文件中就明确提到“目前,浙江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这也催生了当下的‘择校’”。因此,发文取消这些重点校的特殊身份不难,但重点校与非重点校的区别却不是通过文件就能够抹平的。一方面,学校的好与差、重点与非重点固然是在前些年的评比、竞争中认定确立的,但重点校毕竟长期在资金、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生源、校风学风等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更何况名校自然不愿轻易丢了金字招牌,而相关地区和部门出于利益考量,也未必会真下狠手。

从某种意义上说,重点学校、重点班级就好像一个充满魔力的怪圈,它“绑架”了家长和学生,甚至也“绑架”了学校和老师,大家在深恶痛绝的同时却又不得不随其惯性亦步亦趋、惟恐落伍。而真要决意改变这一状况,取消重点学校、重点班的名号只是迈出了一小步。实现教育公平、消除择校之风,更为重要的是在公平合理地分配教育资源上痛下工夫,在政策保障、财政投入、师资调配等方面有所倾斜,建立地区、校际间的资源调配和交流机制,逐步淡化重点与非重点学校的差异;同时,还要逐步改革义务教育阶段的考核体制,实现评价体系多元化,使学校能集中精力去培养素质合格、特色突出的学生,不再舍本逐末地去争三六九等的名次。如此,我们才能真正摆脱“择校”之累,让公办学校主要体现在特色和风格的差异,真正成为孩子们学习成长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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