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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物警钟长鸣 期待“神灯”照彻神州

2009-12-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韵 我有话说

2008 年至 2009 年9 月,全国文物犯罪立案1768起,其中盗掘古墓葬的848起,占文物犯罪案件的47%,呈上升趋势。图为2009年在河南洛阳龙门东山古墓附近发现的新盗洞。(资

料照片)

12月4日在河南郑州召开的全国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工作会议昭示人们:文物安全形势严峻,必须警钟长鸣,时刻严防,丝毫不可放松马虎。

文物犯罪呈现四个新特点

文物市场的红火、文物价格的节节攀升,客观上刺激了一些文物犯罪分子不惜冒着坐牢和生命的代价铤而走险,盗掘、盗抢、走私文物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盗掘古墓葬犯罪有所抬头。

在湖北省,一些文物犯罪团伙或不法分子大肆鼓吹“要致富、挖古墓,一夜变成万元户”、“辛辛苦苦干一生,不如一夜挖个坑”,煽动和组织不法分子大肆盗挖古墓,使古墓葬遭到严重破坏,造成大量珍贵文物损毁或流失。1994年初,荆门市郭家岗一号墓被盗掘,墓中一具保存完好的战国女尸被犯罪分子破坏得面目全非,一批精美的丝绸被撕成碎片,从墓中盗出的我国唯一的一件蒙皮尚在的战国虎座凤鸟悬鼓鼓框被砸碎,鼓皮被盗卖。仅据荆州、荆门两地统计,1993年至1994年底,就有400余座古墓被盗或被盗未遂,犯罪分子踩点所打的探洞不计其数。

发案数量有所增加的同时,近年来文物犯罪还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职业化特征日益明显,犯罪团伙的组织更趋严密,分工更细化,一条龙作业,形成了一个集盗窃、盗掘、运输、窝藏、销赃为一体的地下文物犯罪网络。从内地盗窃、盗掘、运输到口岸、走私出境,直至文物出现在海外交易市场,常常只需要几天时间。同时,走私渠道越来越隐秘,从个人随身携带少量文物,发展到通过集装箱夹藏,以及通过递快件渠道大批量多品种地走私文物出境。

――智能化犯罪增多,运用高科技手段作案突出。高倍军用望远镜、红外夜视仪、军用罗盘、金属探测器、高压电机、防毒面具等设备、仪器已被广泛用于盗掘文物犯罪,作案手法隐蔽性强。

――暴力化犯罪趋向显现,犯罪行为由暗偷变为明抢,今年山西介休东岳庙、陕西黄陵万安禅院等有人值守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然被盗抢文物,社会影响恶劣;

――犯罪侵害范围不断扩大,从原来的小巧文物逐渐向高大笨重的田野石刻雕像、古塔、石窟及寺庙文物发展。有封土堆的大型墓葬、基本建设工地发现的古墓葬,甚至考古发掘工地,均成为犯罪分子的觊觎对象。

据公安部刑侦局提供的数据,2008年至今年9月,全国文物犯罪立案1768起,其中盗掘古墓葬的848起,占文物犯罪案件的47%。对于盗掘古墓葬案件呈上升趋势,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黄祖跃分析,位于荒郊野外的古墓葬、古遗址、古寺庙和石刻造像常常处于失管状态。有些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设施落后,防范力量薄弱,还有大量的古墓葬尚未发现或未被文物管理部门列入文物保护范围,造成发案后不能及时发现,形成大量隐案,即便发现,往往是事过境迁,不利于侦查破案,客观上也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上靠“一把手”支持下靠发动群众

“上下齐抓,防范到家。”这是各地在文物安全工作中的心得。

“上”是指上级领导部门。文物安全在不少地区长期困扰着文物部门,如今,他们认识到:“老大难老大难,抓住老大就不难。”领导者对文物工作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作的力度与效果。

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古墓保护工作多年来一直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成了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工程”。荆州区区委书记、区长及乡镇党、政一把手,连续多年除夕夜都深入乡、镇、村督查古墓葬保护工作。由于有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经过各级文化、文物和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努力,湖北省的田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出现了良好的局面。1996年到2009年,该省基本上遏制住了大规模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

“下”是指发动群众。正如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所说:“安全监管重在基层。”在加强专职文物机构人员的职责意识的同时,还要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其在文物、尤其是田野文物安全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针对田野文物分布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河南省于上世纪80年代末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即由县文物行政部门、乡(镇)文化站、村业余文物保护员组成的三级文物保护组织,聘请责任心强的文物爱好者担任业余文物保护员,协助文物部门负责日常看护和巡查工作,有效弥补了专职保卫力量的不足。目前,河南省未设置专门保护机构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建立健全了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登记备案的业余文物保护员达4679名。

浙江省湖州市、嘉兴市、丽水市等地,在专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的同时,针对许多文保单位和文保点大多散落在广大农村的现实,着力加强对业余文保员队伍的培训力度,让他们成为文物执法的辅助力量。

单霁翔介绍说,根据文化部刚刚颁布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乡镇文化站的职责中包括协助开展文物宣传保护工作。全国3万余个乡镇文化站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文物部门正在探索依托文化站开展文物保护的方式和方法,增强乡镇政府文物保护能力。

“草原神灯”的故事

“草原神灯”,是“QDYJ―1型三维声敏预警、报警系统”的昵称,它的使用和推广,标志着我国在田野文物的高科技防范领域迈上了新台阶。

在内蒙古广阔的草原地区和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分布有许多古代契丹、蒙古民族的文物和古墓葬。千百年来,它们与宁静的草原融为一体,成为草原古代文明的见证。但近年来,这些古遗址和古墓葬频繁遭受非法盗掘,由于发案地点偏远,当公安、文物部门派人赶到现场时,犯罪分子早已逃窜远遁。2006年,内蒙古文物局引进了高科技监控报警设备,并在文物遗址上建立了小型文物监测站,由监测员全天候运用电子设备监控文物遗址,发现盗墓和破坏情况立即向草原刑警110报告,此举迅速扭转了内蒙古野外文物保护不力的局面。

此项高科技的文物保护项目,先在奈曼旗辽代“陈国公主墓及萧氏家族墓群”进行试点,又在四子王旗元代“净州路遗址”进行推广。三年多来,不但原来经常在辽代公主墓和元代净州路遗址流窜、窥探的不法分子销声匿迹,而且当地的社会治安也大为好转。因此,当地牧民群众亲切地称这种现代化的文物保护监控设备为“草原神灯”。内蒙古四子王旗“净州路故城遗址”属为数不多的元代故城遗址,前几年屡遭盗墓分子破坏,2008年在“草原神灯”的照耀下,整个遗址包括周围的村庄均安然无恙。目前,这一设备已在北京市明十三陵、河南省信阳城阳城遗址等处使用。内蒙古全区9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正在积极进行“草原神灯推广计划”。

面对犯罪分子大量使用高科技手段、作案方式日渐隐蔽的特点,除了不断强化“人防”的力量,有关部门针锋相对地提高了类似“草原神灯”的“技防”水平。

“地波探测盗掘古墓葬报警系统”是中国第一套地波探测盗掘古墓葬报警系统。它能分辨盗墓者使用洛阳铲和爆破时产生的震波,以此报警。它最早安装于陕西省顺陵,成为陵区的全天候守护者。随着技术的日臻完善,它已被陆续安装应用于明十三陵、云居寺、北京燕都遗址、湖北荆州古墓群、楼兰遗址和罗布泊遗址等文物古迹地区。

在本次全国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工作会议上,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决定:两部门将联手重拳出击,从今年12月到明年6月底,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任务和目标就是集中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等文物犯罪,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坚决遏制文物犯罪不断蔓延的发展势头;健全完善公安机关和文物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打击、防范和控制文物犯罪的能力。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是: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甘肃、青海等9个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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