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会议取得两大重要成果
哥本哈根会议中国代表团谈判团团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26日说,哥本哈根会议取得两大重要成果,是一次成功的会议:这次会议坚持了相关国际公约、议定书和路线图,明确了下一步继续谈判的方向;在发达国家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行
解振华26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哥本哈根会议是一次举世瞩目的盛会,194个国家派代表参会,119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出席,极大地促进了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仅从这一点看,哥本哈根会议就是成功的。具体而言,我认为哥本哈根会议取得了两方面的重要成果”。
他说,会议坚持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明确了下一步继续谈判的方向。这些公约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分别通过了两个工作组继续按巴厘路线图授权完成谈判的决定,明确了下一步谈判的原则和方向,维护了巴厘路线图“双轨”谈判机制。《公约》和《议定书》两个工作组谈判均取得了进展,特别是两个工作组主席分别提出了主席案文,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明确了双轨谈判架构,反映了谈判已经取得的进展,为最终按巴厘路线图达成成果奠定了基础。
在谈到这次会议取得的另一大成果时,解振华说,这次会议形成了“哥本哈根协议”,体现了各方的积极政治意愿。尽管哥本哈根协议没有在所有缔约方中达成一致,但在发达国家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行动上取得了新的进展,在长期目标、资金和行动透明度问题上达成重要共识。
他说,国际社会下一步应尽快确定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第二承诺期的大幅量化减排指标,明确非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与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的减排努力在幅度、性质和遵约机制上的可比性,尽快落实发达国家缔约方短期出资和长期资金承诺,建立有效的技术转让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增强磋商过程的公开和透明性,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参与。
他重申: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积极和建设性作用,同国际社会一道,在哥本哈根会议成果的基础上,为在墨西哥会议完成巴厘路线图谈判做出不懈努力。
中国为哥本哈根会议取得的成果作出重要贡献
解振华表示,中国代表团以积极和建设性的姿态全面深入参与了所有谈判议题的磋商,为最终取得会议成果作出了重要贡献。
解振华说:“一方面我们坚持原则,有效维护了《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有效维护了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我们以务实的态度参与谈判,展示充分灵活性和建设性态度,为推动谈判取得进展发挥了关键作用。”
他说,在丹麦和其他发达国家已提出会议成果案文建议的前提下,为保持会议成果的均衡,有效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我们在会前联合印度、巴西、南非形成了‘基础四国’关于哥本哈根会议成果文件草案”。
解振华说,“基础四国”案文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欢迎和认可,非洲集团以“基础四国”案文为基础提出了非洲案文,公约和议定书工作组形成的主席案文在相当程度上借鉴了四国案文的架构并吸收了很多内容。四国案文为发展中国家争取主动、引导谈判进程、促成会议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代表团还特别注重谈判的外围工作。解振华说:“我们密集约见了各国部长、主要谈判代表、国际机构和非政府组织高级官员,深入细致地做工作,为我国参加谈判、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创造了有利环境和良好氛围。”
他说,会里会外,中国代表团积极呼应和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合理主张和要求,注意加强与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的沟通,支持其关切和要求,推动发展中国家保持团结大局,维护共同利益。
解振华说,我们加强与发展中大国的磋商和协调,以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基础四国”磋商机制,形成了强大的谈判合力。我们加大做发达国家和会议主席国的工作力度,要求发达国家切实理解发展中国家的关切,敦促他们放弃对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的要求,并推动通过对话与沟通解决问题。
这次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设立了“中国新闻与交流中心”。中国代表团各部门的领导和专家通过部门主题日活动、学者专题宣讲、现场互动交流等形式,从专业角度介绍宣传我国的政策、立场和主张。
解振华说,我们每日安排代表团介绍谈判情况,使国内外媒体第一时间获知谈判最新进展,并对国外的一些不实言论进行驳斥,增信释疑。我们的专家学者还以“碳公平”为主题举办说明会,就人均历史累积排放、碳排放空间公平分配、碳预算等介绍我国学术界的观点,受到了与会者的热烈欢迎。
发达国家企图逃避义务导致许多关键问题谈判进展甚微
解振华表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几乎没有进展,原因是发达国家企图逃避他们在有关国际公约和议定书的义务。
解振华说,长期以来,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发展中国家就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资金、技术等关键问题不断提出建议,但发达国家采取拖延战术,一直未给予正面回应,导致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在这些关键问题上几乎没有进展。
他说,在减缓气候变化影响问题上,发达国家不仅想方设法逃避到2020年的中期量化减排义务,还试图通过将矛头指向主要发展中国家来转嫁减排义务,转移谈判焦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明确规定,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历史责任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应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发达国家在几百年的工业化过程中无约束地排放,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理应承担其历史责任,率先大幅度量化减排。但现实是,发达国家在完成工业化几十年后温室气体的排放还在持续增长,人均排放量仍然很高,提出的到2020年的减排目标也与科学的要求和国际社会的期望有相当大的距离”。他说,发达国家“无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利,向主要发展中国家提出很高的减排要求,这是不公正、不合理的”。
解振华说,在资金问题上,发达国家一直强调私营部门和碳市场的作用,试图逃避发达国家政府公共资金的出资义务,甚至试图让发展中国家出资,或是给发展中国家使用资金设置各种前提条件。此次哥本哈根会议上,尽管发达国家在资金方面做出了一些承诺,但没有明确各国长期资金承诺的金额,也没有明确短期资金的来源,更没有明确短期资金如何落实。
谈到技术转让问题时,解振华说,在发展中国家的强大压力下,发达国家勉强同意建立一个技术机制,但极力将这一机制弱化为只有信息交流和咨询的功能,这样的机制无法使技术转让实实在在地发生,与发展中国家用得起、用得上气候友好技术的希望相去甚远。
他说,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中国政府将本着对中国人民和全人类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坚定不移地采取减缓行动,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积极和建设性作用,同国际社会一道,在哥本哈根会议成果的基础上,为在墨西哥会议完成巴厘路线图谈判做出不懈努力。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