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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今年第1号留学预警

2010-01-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练玉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5日电今天,教育部发布今年第1号留学预警,提醒广大留学生和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在办理预科时要慎重。

据悉,我国部分在国外大学就读“预科班”的留学生,近期经过语言和专业课学习并通过考试后,未能进入专业院系学习,却被要求在该大学的远程教育机构注册。而实际上,这些“预科班”

项目已在2008年年底停办,一些相关注册材料也系当地一外籍华人伪造。此事经我驻外机构和国外大学的共同努力,上述学生的入学问题虽已得到解决,但也暴露了出国留学就读预科的一些严重问题。

为此,教育部提醒我出国留学人员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第一,申请预科学习与申请正规的大学学习不同。国外预科情况非常复杂,就读预科并不意味着可直接免试进入大学学习。有的预科只是语言培训,通过这样的预科学习不会获得学分,更不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选择预科留学,一定要弄清就读的预科与大学之间的关系,如:完成相应预科学习,考试合格后是不是可以直接进入该大学学习,是否需要改变签证类型或重新申办等。另外,在国内就读一些机构举办的国外大学“预科”,也要确认其办学性质,以及就读的“预科”对申请进入国外大学有何作用等。对于个别机构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发布的就读其“预科”可以免除外语考试及其他入学考试的信息,需要通过一定渠道认真甄别,不要轻信。

第二,出国留学应优先选择办学质量有保证,声誉比较好的学校。为帮助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正确选择学校,教育部目前通过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分三批公布了33个国家办学比较稳定的1.5万所国外学校名单。若选择名单之外的学校,应通过正规途径全面了解相关学校的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和中国留学网进行查询,或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外国驻华使馆了解相关信息。

第三,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须严格按照《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规章的规定与国外质量有保障的正规学校开展合作,要通过签订正规服务合同保证提供服务的质量,有效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议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订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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