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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可持续发展

2010-01-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红凤 吴建寨 我有话说

生态系统服务是指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所形成及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随着对发展理念认识的加深,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作为表征区域可持续发展水平的一项综合指标,其价值是区域生态环境变化结

果的综合化与定量化,其变化与社会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社会经济规模较小时,生态系统的自我更新远超过对其功能的利用,于是人们更多考虑的是如何最大限度利用生态系统功能;如今社会经济规模迅速扩大,对生态服务功能的依赖性、利用强度迅速加大,其自我更新的规模已经小于利用量,导致生态系统功能的丧失和对经济社会系统支撑能力的降低。

生态环境容量是有极限的,超越环境容量就属于不可持续发展,而环境容量正是区域生态系统所提供生物资源与生态服务功能的客观量度。因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区域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具有约束性的重要因子,经济高速发展对区域环境容量的要求会更高,必须要有对应的生态系统服务来适应。依据生态经济协调度(Ecoeconomicharmony,指同时期单位面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率与单位面积GDP变化率之比,下文以EEH标识)可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生态功能关系划分为以下几种情景:

EEH≥1表示研究期内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增长不低于经济的增长速度。此时区域现实会有两种:一是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协调性非常好,区域生态经济发展为高度协调水平;二是如果区域在研究期的初始段内,经济发展已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为提高区域生态系统对经济和社会系统的现实支撑能力,不得不进行生态保育、提高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此时,经济发展显著受制于生态环境约束。

0≤EEH<1表示研究期内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增长低于经济的增长速度,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在增加;经济发展没有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但存在潜在危机。EEH值越小表示生态经济协调水平越低。为进一步体现生态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对EEH值大小所代表的情景再划分为两类:0.5≤EEH<1为中度协调;0≤EEH<0.5为低度协调。

-1≤EEH<0表示研究期内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增加为负,社会经济发展已经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区域生态经济发展水平为不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此情景下同样划分为两类:-0.5≤EEH<0为低度冲突;-1≤EEH<0.5为中度冲突。

EEH<-1表示研究期内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降低,生态环境恶化,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冲突,生态经济发展为不协调,区域发展为不可持续。

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在当前普遍存在,人类在利用多种生态系统功能的同时,也在强烈影响生态系统的功能,除少部分有利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稳定与提高外,更多的是导致了一系列生态系统的退化,进而引起功能的丧失或降低。社会经济发展离不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巨大支撑,合理地利用它,既可以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其中的关键是准确把握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利用度。笔者认为,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利用上的综合性。要促进各项生态系统功能的综合利用,保持其各项功能的平衡性。生态功能的变化常常是一种功能的获得会造成另一功能的削弱甚至丧失,在价值量评估中,也许总体不会变化,但会造成其结构的变化。各功能要协调利用、平衡利用,不能因为过度利用某一项功能,而造成其他功能的严重降低甚至消失。

第二,时间上的持续性。目前条件下,如果人类活动超过了生态系统的自动调节、修复限度,就会使其出现功能性紊乱。应该懂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上的影响往往是潜在的,生态环境退化往往需要经过后代几千年乃至百万年的努力才能得以逆转或根本无法逆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有序、持续利用,不应只限于眼前,还要着眼长远。

第三,空间上的平衡性。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平衡利用要从区域整体来考虑。针对各地区不同自然地理条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区域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进行合理的区域功能搭配。以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明确各区生态系统功能定位,进行区域整体生态功能优化组合与配置。

第四,建立分区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要明确区域发展的主体功能,加强重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保育,严密监测生态功能变化的区域差异性。通过生态区评价、生态功能分区等工作,构建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利用的政策框架和实施方案。

第五,以生态系统功能持续利用为目标优化经济布局。区域的经济、资源开发活动必须与生态环境背景条件紧密结合。需要各地明确自己在生态功能维护、区域社会经济整体发展中的定位,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的差异,合理调整区域经济的布局以及各区域本身的产业结构。

当前,我国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已非常突出,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得到了全社会普遍认可,只要措施得当,对当前的政策、制度和行为习惯进行重大调整,仍然可望在满足对生态系统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的同时,避免生态系统退化和服务功能大量丧失,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山东经济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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