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经济学与伦理学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

2010-01-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萍 李宝平 我有话说

企业究竟承担着什么责任?是单一经济责任(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责任),还是既有经济责任又有其他社会责任(既满足利润最大化也促进社会福祉的实现)?近年来学界的探讨呈现出一种集管理学、经济学、伦理学及法学等于一身的跨学科、多维视角的趋向,“多元责任说”、“综合责任说”逐渐成为主流。

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过程

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商人社会责任――朴素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早在文艺复兴之前,企业社会责任就以商人社会责任的形式发挥着作用。受宗教和封建势力的影响和制约,商人社会责任主要以增加公众利益为主要形式。进入重商主义时代,商人社会责任演变为以增加社会财富同时兼顾公共利益为主的朴素企业社会责任形态。进入工业革命时代,特别是19世纪以来,受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经济人理性”的影响,赚钱多寡成为企业成功与否的试金石,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追求的唯一目标,对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探讨也从此开始。

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及伦理学等学科从不同角度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充实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也经历了一个“利益相关者发起企业被动承担――企业制定内部生产守则主动参与――国际社会制定外部生产守则共同推动”的过程。这一过程也是企业回应社会责任理念由外在强制力推动的“外生动力”向主动寻变的“内生动力”转变的过程。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不仅使西方国家通过了大量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法律法规,而且弘扬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激发了企业的自觉行为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全球化发展,并进一步推动了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探讨。

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唯一责任说”和“综合责任说”。唯一责任说的倡导者弗里德曼认为,在自由社会,存在且仅存一项企业社会责任,这就是在遵守游戏规则(公开的、自由的、没有诡计与欺诈的竞争)的前提下使用其资源和从事旨在增加利润的各种活动。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经济自由主义观点可解读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经济责任是社会责任的全部内容。阿基・卡罗尔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在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方面的期望。这使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更加明晰,从而为内容的进一步细化提供了思想基础。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变得更加明确。世界银行(2003)提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戴维斯和布卢姆斯特朗将伦理学的精髓和福利经济学的内涵注入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他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利益的同时,对维护和增加整个社会福利方面所承担的义务。

尽管学术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讨论从未间断,但企业界已日益达成广泛共识,那就是除利润目标之外还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致力于社会问题的解决,使这种有利于提高整体社会福利水平的理念转变为普遍的社会行为。因此笔者认同“综合责任说”,即企业社会责任的意涵应为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以实现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为内容、以达到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共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的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社会更高期望的责任在内的一种综合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分析

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经济学分析可以选取不同的研究视角,庇古的外部性理论就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按照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外部性是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出现背离的结果。当边际私人净产值大于边际社会净产值时,说明经济主体通过经济活动给其他成员带来危害,但没有付出足够的私人成本来抵偿该活动造成的社会成本,企业成本小于社会福利损失。当边际私人净产值小于边际社会净产值时,说明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使企业外的效应提高,但本身并没有因此得到报偿以抵消自己的成本损失,企业受益小于社会福利增长。外部性从本质上看,就是企业生产经营所投入的成本与获得的收益超出了企业自身边界而产生的“溢出效应”。

受古典经济理论的影响,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尽可能满足自身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社会普遍存在的私人之间的谈判和协调障碍会导致边际私人净产值大于边际社会净产值,致使具有负外部性的行为主导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按照庇古的理论,可以通过征收“庇古税”消除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的背离,使二者达到均衡,以此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实际上,庇古税就是边际私人收益与边际社会收益的差额,但这个问题却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只能以政府的行政行为或企业的自愿行为来解决。由此便引出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如果将企业社会责任货币化,即假定运用新的研究方法和统计工具将企业社会责任具体化,并用经济核算办法加以计量,那么庇古税即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如何衡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量呢?从理论上讲,只有当由企业生产成本和社会成本(企业应承担的货币化社会责任)所组成的企业总成本与该企业在此时所要达到的最大利润要求的最低成本相一致时,企业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此时的利润为该企业在总成本约束下所能达到的最大利润,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为企业在最优利润时所能承担的最佳货币化责任总量,任何偏离此种状态下的企业行为均具有帕累托改进的空间。所以,企业社会责任均衡模型决定了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利润函数的内生变量,两者呈正相关。这就要求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要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不同阶段适时调整自己的社会责任战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这样才能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

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学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仅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伦理实体,具有“经济人”与“道德人”两种属性。现阶段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伦理解析有助于全面认识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内容。鉴于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四个环节,所以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分析也依次以这四个环节为蓝本,分别探讨其中体现的伦理精神。

生产伦理:实现环保责任与质量责任的统一。生产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交换活动,也是经济运行的起点,其双重身份决定了企业的双重伦理责任,即对自然的环保责任和对社会的质量责任。从环保方面来看,企业必须将生产伦理观念注入生产全过程,使企业在不违背生态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实现生产效率的提升。从质量方面来看,市场竞争和利润追求决定了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质量标示着商品的品质,企业的价值取向、企业在衡量社会利益和自身利益时所抱持的道德观都会影响产品质量,企业必须秉承“质量第一”的伦理原则,在质量管理方面不断改革和完善,从社会再生产的源头上杜绝侵犯利益相关者的行为。

交换伦理:发挥诚信的纽带作用。公平交易作为交换活动的内在要求成为交换者的基本伦理观念。随着交换关系日益复杂化,公平理念逐渐被深化为具有现代意识的诚信。市场提高效率与追求利益的二重性决定了它既会产生商品拜物教和货币拜物教意识,又内在地要求建立起能够发挥主导作用的诚信伦理,诚信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代表着市场道德发展的趋势。现代社会需要以诚信为重点的道德支持,它可以使企业获得一种新的资本形态――文化资本,由此形成企业的品牌效应,推动企业长足发展。尊重交换伦理的诚信原则是成就企业销售业绩的道德先决条件,履行诚信承诺是企业社会责任在交换领域的伦理要求。

分配伦理:将正义的价值理念融入分配全过程。我国当前的收入分配方式仍然是市场主导的初次分配与政府主导的再分配。但市场运行中出现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却为社会协调发展在分配领域留下很大的空白,特别是社会转型期出现的贫富差距过大、弱势群体等社会问题,使分配正义的价值观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为克服这一弊端,厉以宁教授将基于道德信念的伦理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力量,称为第三次分配。它是基于一种内化于社会成员内心的道德共识而自发实施的调节方式,主要采取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因此,第三次分配是符合分配正义价值原则的。由此,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遵循社会正义的要求也是题中之义,这就要求企业把分配公正内化为其社会责任的目标要求,在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基础上促进第三次分配。

消费伦理:实现满足顾客需求与引导消费行为的统一。只有理性、健康的消费才能实现社会再生产的和谐,因此企业在消费伦理方面必须承担双重社会责任,即实现满足顾客需求与引导顾客合理消费的统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供需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卖方市场逐渐被买方市场替代,消费者的消费心态亦从关注价格转移到关注商品。为顺应市场导向的现实商业需要,企业在经营上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根据不同顾客的需求生产多元化的优质产品。针对消费者在消费上的享乐主义及浪费、非环保行为等,企业在消费理念方面的引导将起到积极作用。企业将承担社会责任的行动落实到消费领域是对其生产环节的促进,消费者也会在合理消费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安全健康的生活方式。

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分析共同指向了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面对正在兴起的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潮流,在全面责任竞争中,只有那些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理念并形成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企业,才能不断提高责任竞争能力,实现企业价值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经济与伦理诉求,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