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由八部门联合开展的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黄庆、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孟扬、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贸促会展览部副巡视员熊训林就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侵权案件出现
黄庆指出,目前,已经出现了各式各样的
“根据已经举办过奥运会的经验估计,随着世博会的临近和召开,与世博会相关的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活动将越来越密集,侵权犯罪案件将以较快的速度增长”,黄庆说,2005年4月到2009年10月底,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世博会标志管理办公室自行查处或移交相关政府部门查处的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件共163件,而2009年这10个月所查出的数量约为总数的四分之三。
黄庆表示,世博会是创新成果的集中展示,如果对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将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
面临三大问题
据介绍,有关世博会的名称、会歌、徽标、口号、主题词等特殊标志,各参展方的展览品和宣传品,各参展方的展馆、展板和展台设计与装饰,各参展方在其展区中销售的纪念品,各参展方所组织的论坛以及各国文艺工作者的表演等,都属于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
“世博会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相当复杂,而且上海世博会历时半年,时间跨度相当长,工作开展难度很大”。黄庆说,目前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参展者知识产权的权利稳定性缺乏有效监管。目前,已有2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确认参加上海世博会,参展国家已占到联合国所有国家名单下的99%。参加世博会的国家、国际组织、城市、企业来自世界各地,参展者的知识产权意识参差不齐。在此情况下要保证参展者的知识产权权利稳定可靠,避免展会上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维护世博园区的正常展览秩序,任务艰巨。
二是打击侵权行为各部门协调配合尚需加强。世博会知识产权执法既要保证依法进行,又要突出体现执法效率。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环节多、问题多、时间长,行政执法难度大,涉及部门多。目前,各部门、各地方已依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但部门间的衔接配合以及执法信息和资源的共享还要进一步加强,有些工作还需国家层面的协调和支持。
三是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向公众广泛宣传。目前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上海地区,宣传的形式主要局限于政府各部门的会议、调研、论坛等信息发布类新闻,电视媒体、网络媒体上有关世博会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比较少见。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不多,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舆论氛围还需加强。
多部门联手保护
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在国家层面进行统一调度和部署,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形成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的合力。
此次开展的专项行动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务院新闻办八部门联合开展的,历时10个月。
“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中国海关在充分履行海关监管、征税、打私、统计等传统职能的同时,一直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放在突出地位”,孟扬表示,虽然海关知识产权执法的对象并不直接针对世博园内的各参展商品,但是,海关通过在进出境环节对邮递、快件、旅检、货运等多个渠道开展专项行动,为上海世博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元明介绍说,我国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有行政和司法两个并行渠道。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诉,行政机关也可以依职权进行查处。行政机关在查处过程中,如果发现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0年检察机关将以参加“涉博”专项行动为重点,与有关部门一起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熊训林表示,贸促会深入研究各省区市参与世博会工作中可能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将研究制定预防和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具体措施,并加强对参博、办博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指导他们对展示和使用的产品、技术的知识产权状况加强审核把关,减少世博园区的知识产权纠纷。
此外,打击网络侵权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工商部门将加强世博会标志及与世博会相关的商标保护,加强侵权商品的查处力度;版权部门将继续组织开展网络版权专项治理工作。
“共同构筑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密防线,使上海世博会成为展示智力成果、尊重知识产权的典范”,这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保护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我们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