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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会文化传承不能被商业左右

2010-02-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李韵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李韵)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团顾问赵书指出,目前的庙会越来越成为内涵和外延都很宽泛的、具有“狂欢”性质节庆活动的一种泛称。因此,将庙会打造成带有地域特色的狂欢节是顺势应世之举,但庙会不能被商业左右。

庙会如何既继承传统又符合时代需求,是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

作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此,赵书就如何办好庙会提出了三点建议:

其一,庙会关系民生,应加强群众的参与性。人民群众是节日的主人,庙会要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才有吸引力,也才有持续发展的动力。庙会可以请公众人物露面,但更主要的是看乡间里的文化“能人”,要给普通老百姓一个发泄自己欢乐感情、展示自己“绝活”的机会。

其二,庙会是节日品牌活动,要有社会参与。目前很多庙会的摊位拍卖动辄达到二三十万元,这必然影响商品价格,最终受影响的是庙会整体社会形象。庙会本身的属性是节日文化,应该从社会影响中获得效益,而不能光靠本身的商业运作。要相信文化的力量,只要把节日文化做足了,做好了,庙会影响越大,社会参与度与支持度也就越大。

其三,庙会喜闻乐见,各传统节日均可举办。我?传统节日非常丰富,历史上在这些节日期间均可在不同的寺庙举行庙会,这已经形成了人们的生活节奏。因此,庙会一年四季均可举办。现在很多地方新创造了名目繁多的“节”,与其自己创造新节,不如把这些内容放入传统的节日框架之中,如此能使其文化内涵更加丰富,也更有发展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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