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法律上常用的词汇,其中的“遗”并不是“丢失”和“留下”的意思。所以,早在1997年我就写过一篇关于这方面的短文,其中说道:“遗”字的通常读音是“yí”,比如,“遗失”、“遗弃”、“遗产”等。其中的“遗”,表示丢掉、舍去,或留下的意思,就要读“yí”。但是,不久前某一部门的官员接受记者的采访,谈到“
此文后收入笔者题为《语海泛舟》(民族出版社2001年6月版)一书里。
不意,近日观看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其中关于《父亲的婚姻》的节目中,主持人同样将“遗(weì去声)赠”误读为“遗(yí阳平)赠”了。我想,从某种角度上讲,官员并不一定是专业语文工作者,他们误读,或属情有可原。但是,媒体主持人却不仅天天在跟语言文字打交道,而且担负着舆论甚至也包括规范读写语言文字的引领作用,在这方面,其影响是远远大于某些官员的。
所以,我特地把13年前所写的这个短文抄上,再次呼吁:莫将“遗(weì)赠”读“遗(yí)赠”。
当然,除了“weì”和“yí”这两个读音之外,“遗”还有第3个读音“suí”(阳平),表示谦虚和顺从的意思,其音、义两者都与“随”字相当。例如《诗经・小雅》中的《角弓》,是一首劝统治者不要亲近小人而疏远了良臣的诗,其中关于“莫肯下遗,式居娄骄”的句子,说的是(小人)不肯谦下,是非常高傲的。这里的“遗”,就要读“suí”。但是,因为现代汉语中已经不常这样用,所以,我在那篇短文里只提到了读音,而没有像这里一样展开说明。
和“遗”字之读同样常在声音媒体上出现、并有类似情况的,还有“标识”这个词。其中的“识”,也常被记者或接受采访者误读。
“识”同样是个多音字。我们平常所说的“知识”,或对某人某事十分欣赏的“赏识”,以及表示相知之友人,例如,唐代刘禹锡所写的“异乡无旧识,车马到门稀”诗句中的“识”等,都要读作大家熟悉的“shí”(阳平)。但是,换个语言环境,像我们常说的商品包装上,以及立在街头巷尾指示方向的“标识”这个词,其中的“识”,既不是指“知识”,也和“赏识”的意思毫不沾边,而是“记号”和“标记”的意思,那就不能读“shí”,而应该读作“zhì”(去声)了。
此外,“识”还有如下一些用法:比如,“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见《易・大畜》),说的是“有教养的人,或是有向上精神的人,常常记住并学习历史上先贤们的教导和好的行为,以不断涵养自己的品德”。这个“识”,表示“记住”,也可以引申为“知道”、“了解”等相应的意义,那就也要读“zhì”;再比如,我们写文章,常常在末尾写上“某年某月某日识”,像鲁迅的《而已集・写在〈劳动问题〉之前》一文最后的“一九二七年四月十一日,鲁迅识于广东中山大学”一句话,其中的“识”,是“写”和“记载”的意思,同样要读作“zhì”,而不能读“shí”。
汉字作为信息的载体之一,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和工具,当然应该越简便、越省力、越易于人们使用越好。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进行汉字书写的简化,以及读音的审理是必要的;但是,汉字又有很重的文化内涵存在。因此,一字多义,一字多音,在怎样的语言环境,就有怎样的意义和读音。这是十分讲究的,不可随意乱来。
像“识”字,除了“标记”、“记住”、“写”或“记载”等意思外,就还有特指一种铭刻“文字”的意义在。清代文人刘献廷曾说过:“案《博古图》古器俱有款识,款谓阴字,是凹入者;识谓阳字,是凸出者。款在外,识在内……识音炽”,就是说,如果是特指钟鼎文上的阳文时,这个“识”就要读“炽”字的音,也就是“chì”(去声)。
遗憾的是,1993年第1版的12卷37万字的《汉语大词典》,竟然没有注出这第3个读音,而是将其放在了“zhì”的义项中(见该词典第11卷第421页)。这显然是不应该的。因为,“炽”并非多音字。依照刘献廷的“识音炽”的意见,这个“识”字的读音就应该是“chì”,而绝不会是“z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