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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百姓不满意的问题抓起

2010-02-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朱思标 我有话说
近日,武汉市教育局通报了几起对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处罚案例,其中一名教师被解聘。这是武汉“教育管理年”规范师德行为的一记“重拳”。早在去年1月,武汉市教育局就确定了“教育管理年”计划,从当前百姓最不满意的教育管理、招生、收费、教师管理等问题抓起,推行“四个规范”: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入学招生行为、
规范收费行为、规范师德行为。

一年来,教育管理年在武汉全市市区校三级领导重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下,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其经验与做法引人深思,富于启迪。

武汉市教育局局长谢世腰介绍,武汉市连续五年教育收费投诉案件数量和违规收费金额呈现“双下降”态势,教育管理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学校“四个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完备率达95%以上,违规行为投诉率同比下降30%、查处率达100%。

量化标准解决10个突出问题

义务教育3―9年级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教材教辅选用目录选用教辅资料,学科教辅资料最多只能一科一本。这是武汉市教育局去年出台的辅导教材标准。

推行教育管理年以来,武汉将教育管理年工作与教育绩效考核挂钩,将四个规范的内容纳入全年教育绩效目标考核的范畴,予以细化量化。采取行政措施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出台严格规定,量化标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10个问题。

“教育管理年”确定,学生每日在校用于集体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小学三至六年级最多不得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还应适当减少;初中不得超过7小时。每天必须保证学生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时间。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三四年级学生每日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学生每日作业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学生每日作业量不超过1.5小时。

按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计划的比例按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和一般高中分别不得突破该校招生总计划数的30%、20%、10%,班上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4人以内。

另外,小学生一律禁止补课。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分快慢班、重点班。严禁将校内外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成绩与新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中小学课程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零收费和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借读费、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4个方面的规定。

形成长效的督导制度

30位教育行风监督员受聘上岗。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家长、企事业单位员工组成的监督员,作为武汉市800多万市民的民间代言人“监督”教育,通过随机检查和暗访的方式“较真”教育不规范行为。他们有权对经核查属实的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到位,并按相关规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学校和校长曝光、问责。

这是武汉市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监督办学的又一创新举措。据介绍,建立督导机制,市级专项督导区,区级专项督导学校,区级专项督导力争覆盖辖区所有中小学校。

对经核查属实的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到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并对违规学校曝光。特别加强对校长的管理,把落实“四个规范”与校长任用相结合,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撤职、免职等处分,促进“学校自律”。

多个创新活动为载体

在武汉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各区突出重点,专题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口区实施“阳光招生”与招生效益最大化和管理规范化有机结合,创建省级教育收费示范区与巩固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形成的管理格局有机结合,和谐团队建设年与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专业化行动计划有机结合。

武昌区通过开展“有效教研与课堂教学”主题活动,推行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

汉南区通过“送教下乡”活动展示基础教育改革取得的成绩,给农村小学送去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促进全区备课组建设。

江岸区、新洲区开展“五大行动”,即“承诺行动”、“关爱学生行动”、“减负增效行动”、“学校管理开放行动”和“阳光体育行动”,通过实施专题活动实现教育管理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武汉经济开发区着力推进班主任队伍和中心备课组两项基础工程建设,落实《区教育局联合视导制度》、《区教育局督查督办制度》等四个制度。

东西湖区开展“以德立教、以学修德、以讲扬德、以做立德、以评促德”为指导思想的“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的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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