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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在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常委会报告

2010-03-1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确保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如期实现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吴邦国委员长9日下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强调,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时期立法工作总目标。如期实现这一目标,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今

年立法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今年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在坚持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倍努力、奋发工作,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继续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更加注重绿色经济、低碳经济领域立法,全面完成法律法规清理工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任务。

要抓紧制定一批新法律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吴邦国委员长9日下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出,完成社会保险法草案审议修改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解除人民群众后顾之忧,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请审议增值税法和车船税法草案,进一步健全财税法律制度,规范税收管理。还要研究制定人民调解法、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自然遗产保护法,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起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社会救助法等法律草案。

要及时修改一批现行法律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吴邦国委员长9日下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出,修改代表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修改行政监察法,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修改预算法,强化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执行的规范性和监督的严肃性。继续做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工作,研究修改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职业病防治法、预备役军官法等法律。

要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吴邦国委员长9日下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强调,今年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取得新进展。一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无论是论证和确定立法项目,还是起草和审议法律草案,都要认真研究吸纳代表议案提出的相关意见,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立法工作。二是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坚持和完善法律草案公布机制,增强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的实效,选择法律草案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论证,认真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不断完善法律草案,并将采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反馈。三是适时启动立法后评估试点,结合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法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一到两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

要督促和指导法规集中清理工作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吴邦国委员长9日下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800多件,为保证法律有效实施、推进依法行政、管理地方事务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现行法规中也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配套的地方。我们要在去年集中开展法律清理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督促和指导国务院和地方人大分别开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法律法规清理任务。

阐述立法工作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吴邦国委员长9日下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并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到上届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保障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同时也要看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文化生活的丰富多彩,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不断对立法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为确保如期实现党中央提出的立法目标,今年的立法工作艰巨而光荣,我们一定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国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法制统一,妥善处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妥善处理法律稳定性与实践变动性的关系,妥善处理法律规定的前瞻性与可行性的关系,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要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吴邦国委员长9日下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同时也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凸显原有经济发展方式的不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经成为保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立足我国国情,深刻分析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明确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这一问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也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进行,着力促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机统一,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一要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201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2009年中央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09年中央决算等,督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检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引导产业有序转移等要求的落实情况,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要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服务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等报告,督促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结构调整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要通过检查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的实施情况等,推动重点行业开展以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的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确保“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的如期实现。四要通过检查科技进步法的实施情况等,推动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五要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情况的报告、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等,推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监督检查实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落实情况和全国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情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定增收。六要继续围绕有关专题对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调研,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专题调研报告所提建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促进重大公共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七要通过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加强对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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